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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永土拍告字[2023]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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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永康市高镇中央街街景15#楼3单元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名称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起始价(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其它 | 2023- 88 | 永康市高镇中央街街景15#楼地块3单元 | 152 | ≦855.41(地上703.41地下152 | 商住用地(B/R) | 住宅70,商业40 | 72000(含地下空间使用费) | 329 | 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
注:1、本次出让为带建筑方案出让,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永康市高镇中央街街景15#楼地块用地红线图及规划设计条件》和《永康市高镇中央街街景15#楼(调整)建筑设计方案》等附件。
2、地块经济技术、规划指标、建设要求等具体内容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壹佰元(大写)(100元/平方米)或每平方米壹佰元(大写)(100元/平方米)的整数倍,本地块出让不设置保留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进行。竞买人自行登陆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竞买报价。
五、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16:00至2023年11月15日16:00(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6:00时)
本次竞买报价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09:20时至最高价产生。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出让的相关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须按照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竞买。
八、本次出让由永康市公证处全过程公证。
九、现场咨询: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永康市花园大道309号主楼4楼1405室)。
联系人:卢女士
咨询电话:0579-8717481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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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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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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