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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平资规告字[2024]13号
  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平阳县昆阳城东KYCD-06地块B20地块等四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地块出让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最高出让年限
土地条件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地块一:平阳县昆阳城东KYCD-06地块B20地块
13560
城镇住宅、商务办公用地
大于2.0且不大于2.6
建筑密度≤30%
城镇住宅70年、商务办公40年
“五通”
6659
1332
地块二:平阳县昆阳城东KYCD-03地块A28地块
43181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大于1.3且不大于1.35
建筑密度≤30%
城镇住宅70年、零售商业40年
“五通”
25987
5198
地块三:平阳县万全镇中心区B12地块
41012
零售商业、城镇住宅用地
1.3<容积率≤2.5
建筑密度≤22%
城镇住宅70年、零售商业40年
“五通”
14262
2853
地块四:平阳县万全镇中心区A55-1、A57-1地块
21467
城镇住宅用地
1.0<容积率≤1.1
建筑密度≤32%
70年
“五通”
5639
1128
备注:1、地块四其中A55-1地块面积10560平方米、A57-1地块面积10907平方米;
2、竞得者需建设两座桥梁,作为万全镇中心区A55-1、A57-1地块出入口,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平阳县万全镇人民政府;
3、竞得者需与平阳县万全镇人民政府签订《万全镇中心区A55-1、A57-1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协议》。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竞买人资格设置为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置保留底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五、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18日16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16时
  
  拍卖时间:

地块名称
拍卖时间
平阳县昆阳城东KYCD-06地块B20地块
2024年7月19日9:30分
平阳县昆阳城东KYCD-03地块A28地块
2024年7月19日9:30分
平阳县万全镇中心区B12地块
2024年7月19日9:30分
平阳县万全镇中心区A55-1、A57-1地块
2024年7月19日9:30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七、联系方式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7-58125885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7-63193022
  
  昆阳镇人民政府,0577-58105308
  
  万全镇人民政府,0577-63886093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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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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