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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口市国土资源局7月26日公开拍卖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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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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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政府批准,龙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市行政中心东侧的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编号 | 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净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2007] 009 | 172600 258.9亩 | 140291.1 210.4亩 | 商业住宅 | 40 70 | 1.44-1.51 | 20% | 42% | 9500 | 1000 |
该地块位于龙口市新区的中心位置,西临市行政中心,东临新开发的商业街,南、北临交通主要干道。市政府将此地块规划为府东居民生活区,是市新区第一座规模较大的高标准生活小区。由于该地块的区位优势,使其有较大开发潜力和升值空间。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团体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会定于2007年7月26日上午10时,地点:龙口大酒店(地址:通海路西北大街北)。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2007年7月5日至24日到龙口市土地储备中心(港城大道362号)进行咨询和办理竞买申请,交付履约保证金。办理竞买申请须提交的文本材料:竞买申请书、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买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竞买人如需现场踏勘,出让方可随时陪同。
五、土地成交价款
土地总成交价款中包含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征用报批费用。拍卖土地契税、佣金等其他费用,除有约定的外均由竞得人据实支付。
六、土地成交价款交付
拍卖成交15日内竞得人交付总成交价款40%,2个月再交付总成交价款30%,余款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交付70%成交总价款后可申请办理部分土地登记。
七、拍卖地块的建设标准有关的优惠政策及其它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
联系方法:
出让人:龙口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362号
联系人:殷积贤、石宁
电话:0535—8548886,8548907
传真:0535—8548907
联系地址:港城大道364号土地储备中心二楼东
网址:www.longk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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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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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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