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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萧政储出〔2011〕28-3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招标编号:TDGP-20110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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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 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出让年限 | 萧政储出【2011】28号 | 义蓬街道义蓬村:东至天府房产用地,西、南至机耕路,北至义府大街。 | 13595.33 | 商业、办公用地 | 3.0-3.5 | 20-25% | ≤35% | 40 | 萧政储出【2011】29号 | 南阳街道远大村:东至村路,南至空地,西至塘新线,北至空地。 | 15576.1 | 仓储用地(商业) | 1.0-1.5 | 20-25% | ≤45% | 40 | 萧政储出【2011】30号 | 北干街道:北临12米支路,南至二棉路,东至规划步行街,西至22米规划支路。 | 21001 | 商业办公(棉纺织开发、办公中心)用地 | 3.5-4.3 | ≥20% | ≤45% | 40 | 萧政储出【2011】31号 | 新湾街道三新村:东至新湾大道,南至闸口路,北至村道,西至新湾汽车站。 | 16125 | 商住、宾馆用地 | 商住1.5-1.8宾馆2.8-3.2 | 商住30%宾馆20-25 | 商住 ≤25宾馆≤45 | 商40 |
注:地块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地块的其他条件及挂牌出让起始价详见挂牌文件。上述地块发证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参加萧政储出〔2011〕28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后置条件:自用面积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不得销售、分割转让;其余部分以400平方米(建筑面积)最小设计单元分割转让。
参加萧政储出(2011)29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注册资金3000万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且具有仓储服务经营范围的企业。后置条件:该地块内地上建筑物不得销售、分割转让。
参加萧政储出(2011)30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必须是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在萧山区注册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含8000万元)、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理事以上(含理事)单位的企业。后置条件:1、竞得者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30个月内,引进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技术研发机构,同时在萧山区成立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纺织专业电子商务企业。2、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0%部分建筑必须留为自用,不得销售、分割转让。
参加萧政储出(2011)31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企业(已设项目公司除外)。杭州地区以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的开发资质;杭州地区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开发资质;萧山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者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同时满足其各自的资质要求。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后置条件:1、土地竞得后六个月引进外资400万美元,若未能完成,按土地成交出让价的20%对竞得者予以处罚,由新湾街道负责监管;2、商住部分建筑物可销售、分割转让;宾馆部分建筑物不得销售、分割转让。
竞得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按萧建设房(2008)24号文件执行,于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时一并申请,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区外企业竞得的必须成立项目公司[或新公司]),申请人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申请备案(原提交的备案申请表由挂牌人交与出让人)。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先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的内容成立新公司后,再由出让人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事先向出让人申请约定一致。
报名截止日前,凡在萧山区受让土地,但未按土地合同(协议)约定足额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含相应地块上成立的项目公司)以及未按土地合同(协议)约定开竣工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土地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文件的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2011-09-26日公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1-10-12日至2011-10-24日16时(工作日),到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
竞买人可于2011-10-12日至2011-10-24日16时(工作日)止,到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六、竞买人资格审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挂牌人在2011-10-24日16时(工作日)前发出《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竞买人资格。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金额及截止时间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为:
1、萧政储出〔2011〕28号地块保证金为人民币1900.0万元整(用汇票缴纳);
2、萧政储出〔2011〕29号地块保证金为人民币510.0万元整(用汇票缴纳);
3、萧政储出〔2011〕30号地块保证金为人民币5700.0万元整(用汇票缴纳);
4、萧政储出〔2011〕31号地块保证金为人民币1700.0万元整(用汇票缴纳);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萧政储出〔2011〕28-31号地块:2011-10-24日15时;
帐户名称: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汇缴专户
联系人:杨静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5楼5012室
联系电话:0571-82752995
八、挂牌地点及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535号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
地块挂牌时间和截止时间为:
萧政储出〔2011〕28-31号地块:2011-10-17日至2011-10-26日14时30分(工作日)止;
挂牌现场竞价会时间:2011-10-26日14时30分;
挂牌现场竞价会地点: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3楼开标二厅;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涉及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土地价格的重大变动,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挂牌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挂牌活动时间相应顺延,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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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出让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育才北路508号
联系电话:0571-82717509
挂牌人: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535号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三楼,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
联系电话:0571-82899099;传真:0571-8289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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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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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萧政储出【2011】30号暂停挂牌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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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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