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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饶土告[201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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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上饶市人民政府批准,上饶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江西鸿利拍卖有限公司联合承办,以拍卖方式出让2011-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中心城区,东至军事用地、南至规划用地、西至龟峰大道、北至吉阳湖公园,出让土地总面积8967平方米(13.45亩)。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首次加价幅度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11-20号 | 8967 | 商业 | 40年 | ≤2.5 | ≤50% | ≥25% | 2730 | 1365 | 20 |
备注:1、该地块成交出让价款不含契税和印花税;
2、该地块开竣工时间: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期为24个月;
3、成交价款的缴付:土地成交后30日内必须缴纳除保证金外价款50%,余款在成交后60日内
一次性付清。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所有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
三、拍卖方式
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1、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011年11月2日至2011年11月22日上午11时止,到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江西鸿利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有关咨询、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法人(单位)持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交委托代理书及委托人、受托人有效证照,领取竞买文件等有关资料。
2、保证金交纳:凡有意竞买者应于2011年11月22日前到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所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竞得后,所交保证金即转定金,抵算成交价款;未竞得者,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竞买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户名: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账号:203103110000001475
4、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具备申请条件,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江西鸿利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11年11月22日确认其竞买资格。
5、报名地点: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地址: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11年11月23日下午3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交易厅
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江西鸿利拍卖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咨询、报名等有关事宜。
查询网址:上饶土地交易网网址:www.srtudi.com
江西土地交易网网址:www.jxtudi.com
七、其他相关事项,详见《竞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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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
联系人:张小姐、吴小姐
咨询电话:0793-8199877、13517031667
地址: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江西鸿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15907032299、0793-2989677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带湖路29号丽景华庭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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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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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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