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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宿迁2014(经)挂J期
  经宿迁市人民政府批准,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有底价方式出让19(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坐落
出让面积(亩)
规划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
交地 方式
挂牌价 (万元/亩)
竞买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14(经)J宿豫40
位于宿豫区,东至总部基地B4地块、西至总部基地B6、北至总部基地园区支路、南至总部基地绿化广场。
4
商务办公
40年
2
≤30%
≥10%
现状
79
100
2014(经)J宿豫41
位于宿豫区,东至建设产业集聚区B6、西至建设产业集聚区内部主干道、北至建设产业集聚区小支路、南至建设产业集聚区B8地块。
2.31
商务办公
40年
3
≤45%
≥10%
现状
107
100
2014(经)J宿豫42
位于宿豫区,东至建设产业集聚区绿化广场、西至建设产业集聚区内部主干道、北至建设产业集聚区B6B7地块、南至建设产业集聚区小支路。
5.83
商务办公
40年
3.5
≤45%
≥10%
现状
109
200
2014(经)J宿豫43
位于宿豫区,东至产业集聚区C3地块、西至产业集聚区C1地块、北至产业集聚区C8地块,南至产业集聚区道路。
4.4
商务办公
40年
2
≤25%
≥10%
现状
76
100
2014(经)J宿豫44
位于宿豫区,东至建设产业集聚区C8、西至清水江路绿化带、北至建设产业集聚区支路、南至建设产业集聚区C1。
6.94
商务办公
40年
4.5
≤30%
≥10%
现状
113
200
2014(经)J宿豫45
位于宿豫区,东至总部基地D3地块、西至总部基地园区支路、北至总部基地园区支路、南至总部基地园区支路。
2.45
商务办公
40年
3.5
≤45%
≥10%
现状
108
100
2014(经)J宿豫46
位于宿豫区,东至总部基地D4地块、西至总部基地D2地块、北至总部基地园区支路、南至总部基地园区支路。
3.24
商务办公
40年
3.5
≤45%
≥10%
现状
108
100
2014(经)J宿豫47
位于宿豫区,东至汉江路、西至建设产业集聚区D3、北至建设产业集聚区支路、南至建设产业集聚区小支路。
5.68
商务办公
40年
4
≤35%
≥10%
现状
108
200
2014(经)J宿豫48
位于宿豫高新区,东至空地,南至开发大道,西至嘉陵江路,北至空地。
41.09
居住用地
70年
3
≤20%
≥35%
净地
70
600
2014(经)J宿豫49
位于宿豫区关庙镇,东至镇政府,西至来关线,北至农田,南至民房。
8.91
商住用地
商业40年、居住70年
2
≤35%
≥25%
现状
40
100
2014(经)J开发区10
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民便河,西至世纪大道,南至空地,北至民便河。
119.69
商住用地
商业40年、居住70年
2.5
≤25%
≥30%
净地
160
3900
2014(经)J开发区11
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锡山路,西至瑞和祥项目用地,南至苏州路,北至亿山车业项目用地。
45.41
商住用地
商业40年、居住70年
2.5
≤25%
≥30%
净地
150
1400
2014(经)J开发区12
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空地,西至人民大道,南至梨园变,北至苏州路。
58.83
商办用地
40年
2.5
≤35%
≥30%
净地
160
1900
2014(经)J开发区13
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人民大道,西至空地,南至滨湖路,北至金陵路。
59.85
商住用地
商业40年、居住70年
2.5
≤35%
≥30%
净地
150
1800
2014(经)J开发区14
位于宿迁经济开发区,东至空地,西至人民大道,北至树人河,南至东吴路。
44.59
商办用地
40年
3
≤35%
≥25%
净地
160
1500
2014(经)J洋河新区15
位于洋河新区,东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9.17
居住用地
70年
1.5
≤28%
≥35%
现状
36
80
2014(经)J洋河新区16
位于洋河新区,东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18.38
居住用地
70年
1.5
≤28%
≥35%
现状
36
140
2014(经)J洋河新区17
位于洋河新区,东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2.93
居住用地
70年
1.5
≤28%
≥35%
净地
37
30
2014(经)J洋河新区18
位于洋河新区,东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14.74
居住用地
70年
1.5
≤28%
≥35%
现状
37
120


  
  备注:本次出让地块均采取有底价方式挂牌,按报价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014(经)J宿豫40地块:该宗地地面上在建工程予以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284万元补偿款;2014(经)J宿豫41地块:该宗地地面上在建工程予以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314万元补偿款;2014(经)J宿豫42地块:该宗地地面上在建工程予以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67万元补偿款;2014(经)J宿豫43地块:该宗地地面上在建工程予以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162万元补偿款;2014(经)J宿豫44地块:该宗地地面上在建工程予以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52万元补偿款;2014(经)J宿豫45地块:该宗地地面上在建工程予以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341万元补偿款;2014(经)J宿豫46地块:该宗地地面上在建工程予以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213万元补偿款;2014(经)J宿豫47地块:该宗地地面上在建工程予以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357万元补偿款;2014(经)J宿豫49地块:该宗地:1、配套商业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2、地面上建筑物予以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682.67万元补偿款;2014(经)J开发区10地块:该宗地配套商业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2014(经)J开发区11地块:该宗地配套商业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2014(经)J开发区13地块:该宗地配套商业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2014(经)J洋河新区15地块:该宗地地面上建筑物予以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875.54万元补偿款;2014(经)J洋河新区16地块:该宗地地面上建筑物予以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1350.42万元补偿款;2014(经)J洋河新区18地块:该宗地地面上建筑物予以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1089.61万元补偿款。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外,均可参加竞买,既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对竞得地块实施开发的,应在购买申请中对成立新公司出资构成(股东构成、出资比例)、成立时间做出说明。
  
  三、本次出让地块均采取有底价方式挂牌,按报价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宿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sq.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都可参加本次网上交易活动。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也可于2014年11月25日至2014年12月14日,到宿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3号楼2楼)获取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应持有效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办理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二号楼9楼,已有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登录网上交易系统,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递交申请。递交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上午8:30起至2014年12月23日下午17:30止。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3号楼2楼)。
  
  各地块网上报价时间均为:2014年12月15日上午8:30起至2014年12月25日下午16:00止,1小时后进入网上限时竞价阶段;网上挂牌时间均为:2014年12月15日上午8:30起至2014年12月25日下午17:00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在网上交易系统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系统中出让人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缴纳)。
  
  (二)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确定办法:
  
  1、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提交有效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确定其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
  
  2、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则需按照网上交易系统的询问,选择“是”按钮,并点击“确认”方可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当日17时开始)。
  
  (1)在网上限时竞价阶段,无竞买人报价的,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且出价不低于底价的确定其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
  
  (2)在网上限时竞价阶段,通过网上限时竞价,按出价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其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
  
  3、无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或虽有人缴纳保证金但无人提交有效报价的,地块不成交。
  
  (三)成交人的确定办法:
  
  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须在2015年1月4日前持《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人通知书》,按须知要求将有效证件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等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成交人。
  
  (四)该期出让须知等材料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该期地块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中国地产投资网、江苏土地市场网、宿迁市国土资源网、宿迁市招标投标网、宿迁日报发布,网址分别为:
  
  http://www.landchina.comhttp://www.cnestate.com
  
  http://www.landjs.comhttp://www.sqmlr.gov.cn
  
  http://www.sqzbtb.com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宿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527-84396375843963768439636884358539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25-960100527-84396015
  
  开户单位:宿迁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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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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