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国土房管告字[2015]23号
|
|
|
|
|
|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10(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总计容建筑面积(㎡) | 最大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5043 | 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K分区K22-1/03号宗地 | 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 6195 | ≤30975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15178 | 3036 | 15044 | 九龙坡区中梁山组团J分区J05-13/03、J05-15/03、J05-20/02、J05-22/02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 62014 | ≤192750.3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48486 | 9698 | 15045 | 沙坪坝区双碑组团E分区E38-7-1/04、E55-1/04、E55-5/04、沙坪坝组团A分区沙A02-02/05号宗地 | 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 95974 | ≤376179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109092 | 21819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
工业类
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产业类别 | 土地面积(㎡) | 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G15049 |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A分区A5-5/01号宗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标准厂房 | 129999 | ≥1.0 | ≥5000 | ≥10000 | 5226 | 1046 | G15050 | 两江新区鱼嘴组团Q分区Q6-6/01(部分)宗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标准厂房 | 7515 | ≥1.0 | ≥5000 | ≥10000 | 191 | 39 | G15051 | 九龙坡区中梁山组团I标准分区I04-2/04号(部分1)宗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13015 | ≥0.7 | ≥5000 | ≥15000 | 1522 | 761 | G15052 | 九龙坡区西永组团Ad分区Ad05-6-2/02号宗地 | 一类工业用地 |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22802 | ≥1.0 | ≥7000 | ≥15000 | 1711 | 343 | G15053 | 九龙坡区西永组团C分区C11-3-1/02(部分1)号宗地 | 一类工业用地 |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6667 | ≥1.0 | ≥7000 | ≥15000 | 1251 | 251 | G15054 | 九龙坡区西永组团C分区C11-10-1/02(部分1)号宗地 | 一类工业用地 |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4666 | ≥1.0 | ≥7000 | ≥15000 | 1115 | 223 | G15055 | 九龙坡区西永组团C分区11-16-1/02号宗地 | 一类工业用地 |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4469 | ≥1.0 | ≥7000 | ≥12000 | 331 | 67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3、G15049: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鱼嘴组团F08-4/02号地块等十二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52号)。4、G15050: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鱼嘴组团C5-1/01号地块等八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28号)。? 5、G15051:环保要求详见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中梁山组团I标准分区I04-2/04(部分1)宗地环保要求的复函》。6、G15052:环保要求详见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西永组团Ad分区Ad05-6-2/02号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7、G15053:环保要求详见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西永组团C分区C11-3-1/02(部分1)号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8、G15054:环保要求详见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西永组团C分区C11-10-1/02(部分1)号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9、G15055:环保要求详见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西永组团C分区C11-16-1/02号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5年6月19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5年5月30日12:00时-2015年6月19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5年5月30日12:00时-2015年6月19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6月19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A幢1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系人:吴先生
|
联系方法:
|
竞投结果:
您是本网高级会员,欲知结果,请先登录或与本网联系!
|
|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