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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慈土资告〔200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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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慈溪市土地储备中心崇寿6号—C、长河5号、桥头6号、桥头7号、龙山2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1、慈土储崇寿6号—C地块:该地块位于崇寿镇居住园区,东临规划道路,南临规划道路,西临浒崇公路,北临规划道路。
2、长河5号地块:该地块东临芦庵公路,南临宁丰村村宅基地,西临河道留地,北临绿地。
3、桥头6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桥头镇329国道以北,东临杨家路江,南临329国道,西临走路,北临大沽河。
4、桥头7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桥头镇吴山南路南侧,东临河流,南临329国道,西临规划道路、小桥头村宅基地,北临吴山南路。
5、龙山2号地块:该地块东至镇海收费站、山地,南至耕地、山地,西至金岙村杂地,北至329国道。
二、公开出让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主要经济指标、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出让起始价及保证金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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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宗地面积(M2) | 折合亩数 | 建筑密度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规划性质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起始价总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崇寿6号—C地块 | 27805 | 41.71 | ≤30 | 1.0-1.5 | ≥30 | 商业住宅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3128 | 300 | 桥头6号地块 | 9106 | 13.66 | ≤40 | 1.1-1.8 | ≥30 | 商业住宅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910 | 90 | 桥头7号地块 | 35485 | 53.23 | ≤30 | 1.0-1.5 | ≥30 | 商业住宅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3550 | 355 | 长河5号地块 | 2141 | 3.21 | ≤30 | 1.0-1.3 | ≥20 | 商业住宅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60 | 25 | 龙山2号地块 | 15642 | 23.46 | ≤40 | 1.0-1.5 | ≥20 | 商业金融 | 商业 | 40年 | 500 | 50 |
三、竞买人范围:
慈土储崇寿6号—C地块、长河5号、桥头6号、桥头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慈土储龙山2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四、报名有关事宜:
1、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005年10月21日至2005年10月25日上午11:00止(双休日除外)到市国土资源局515室领取有关资料,并缴纳资料费200元,同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10月25日下午经市国土资源局对竞买人资格审核后,发放竞买人资格确认书。
2、报名时需持证件: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委托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保证金缴纳办法:本次出让地块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慈溪市支行上房分理处;收款单位:慈溪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专项资金专户,账号:3319951440010000004767。缴纳保证金需用银行汇票或现金缴款单。
4、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充土地出让金;未竞得者的保证金于出让活动结束后5日内不计息退还。竞得后不按规定签订挂牌(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出让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出让五宗土地如在报名截止时只有两个或两个以下竞买者报名,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出让该地块,挂牌时间2005年10月26日至11月8日(双休日除外),报价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4:00;对该地块如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竞买者报名,对该地块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将出让方式改为拍卖出让,拍卖时间2005年10月26日。
挂牌或拍卖地点:市招投标中心(浒山街道北二环中路16号华泰大厦二楼)。
有关事项详见《挂牌(拍卖)须知》。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74)63809025 63013534
联系人: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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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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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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