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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国土资源局15年12月17日至15年12月28日挂牌出让十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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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委托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小小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共1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2015GC13019 | 河南路以西、重庆路两侧 | 29927.71(44.89亩) | ≤3.5 | ≤28% | ≥30% |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 | 40年/70年 | 2015GC13020 | 6056.87(9.09亩) | ≤3.5 | ≤28% | ≥30% |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 | 40年/70年 | 2015GC13021 | 21665.84(32.5亩) | ≤3.5 | ≤36% | ≥25% |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 | 40年 | 2015GC13022 | 29989.13(44.98亩) | ≤3.5 | ≤25% | ≥30% |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 | 40年/70年 | 2015GC13023 | 27035.56(40.55亩) | ≤3.5 | ≤25% | ≥30% |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 | 40年/70年 | 2015GC13024 | 10611.28(15.92亩) | ≤3.5 | ≤25% | ≥30% |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 | 40年/70年 | 2015GC13025 | 3860.59(5.79亩) | ≤3.5 | ≤50% | ≥10% | 批发零售 | 40年 | 2015GC13026 | 5972.29(8.96亩) | ≤3.5 | ≤50% | ≥10% | 批发零售 | 40年 | 2015GC13027 | 1106.75(1.66亩) | ≤0.8 | ≤22% | ≥35% | 科教用地 | 50年 | 2015GC13028 | 23639.46(35.46亩) | ≤3.5 | ≤28% | ≥30% |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 | 40年/70年 | 2015GC13029 | 4032.51(6.05亩) | ≤3.5 | ≤28% | ≥30% |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 | 40年/70年 |
上述地块按现状出让,出让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土地使用条件:(一)按照市规划局北规函[2014]591、1136号文出具的各地块规划设计要点使用土地。(二)竞得人负责实施拆迁和安置村民,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市人民政府核定的补偿标准,超出部分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三)竞得人负责小小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及小小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村民回建小区“三通一平”等公用设施配套工程建设,具体按市住建局核定的建设内容和标准执行。(四)实施村庄拆迁时间为两年。当被安置村民与竞得人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户数达60%时,且村民回建房屋建成达到80%时,可核发挂牌出让地块面积25%土地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当被安置村民与竞得人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户数达80%时,且村民回建房屋建成达到100%时,可核发挂牌出让地块面积50%土地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地块必须已完成房屋拆迁补偿、清场工作,余下的50%土地须待改造范围内的全部民房拆迁补偿、安置完成后方可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二)竞买申请人在我市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期土地竞买:1、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2、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
(三)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出让方式: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期挂牌地块设有出让底价,竞得价格必须不低于底价)。
本期挂牌地块整体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8452万元(折115.72万元/亩),竞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8535万元,每次竞价加价最低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本期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24日,到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地产交易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24日17时30分,到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地产交易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六、挂牌时间、地点: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土地交易大厅;挂牌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8日16时。
七、挂牌成交价款支付:(一)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二)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三)在按规定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按时缴纳成交价款50%的前提下,余款在上述缴款期限内缴款确有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可适当延长缴款期限,但缴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并须按欠缴金额及逾期缴款时间,按每天1‰计收违约金;经延长缴款期限仍未缴清成交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原交纳的土地定金(即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交纳的成交价款扣除土地定金外余款(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并保留依法追索赔偿政府损失的权利。
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交纳成交价款的50%,市财政在收到50%成交价款后20天内,将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村民回建小区“三通一平”等公用设施配套建设工程费及村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50%拨付给竞得人,待竞得人交清余下的成交价款后20天内,市财政将剩余的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村民回建小区“三通一平”等公用设施配套建设工程费及村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拨付给竞得人。由市住建局加强工程进度监督。
土地契税、印花税(由竞得人缴纳部分)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地产交易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北海市深圳路88号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地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廖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779-2051681、3966687
传真:0779-2050750
开户单位: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列表:
序号 | 开户行 | 帐号 | 1 | 中行北海广东路支行 | 613257501958 | 2 | 建行深圳路支行 | 45001655106050501335 | 3 | 农行银河支行 | 20-708801040002657 | 4 | 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塘信用社 | 850812010103219415 | 5 | 兴业银行北海分行 | 556010100100005589 | 6 | 工商银行北海分行营业部 | 2107500019300065288 | 7 | 广西北部湾银行北海分行 | 800051203388888 | 8 | 交行北海分行四川路支行 | 455060800018150097052 |
九、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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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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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国土资源局 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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