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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国土房管告字[2015]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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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1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总计容建筑面积(㎡) | 最大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5163 | 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Q分区QF3-6-4/04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 36388 | ≤152829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43557 | 8712 | 15164 | 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Q分区QF3-6-1/04(地下)号宗地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地下用地性质) | 34603 | ≤100000(总建筑面积)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5018 | 1004 | 15165 | 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分区V9/03号宗地 | 文化设施用地 | 42664 | ≤93860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15532 | 3107 | 15166 | 沙坪坝区沙坪坝组团I分区I13-4/02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 | 9977 | ≤49885 | ≤35% | ≥30% | 13868 | 2774 | 15167 | 沙坪坝区沙坪坝组团B分区B11-2-2/03、B18-1/02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 | 56431 | ≤236659 | ≤35% | 按规划要求 | 55698 | 11140 | 15168 | 两江新区悦来组团D分区D06/04部分宗地 | 商业用地 | 41798.16 | ≤55288.53(总建筑面积)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15675 | 7838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3、15164:该宗地为建设用地地下空间使用权出让。 |
工业类
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产业类别 | 土地面积(㎡) | 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G15198 |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B分区B8-1/01(部分二)号宗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34563 | ≥0.7 | ≥5000 | ≥10000 | 875 | 175 | G15199 |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B分区B9-5/01号宗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100299 | ≥0.7 | ≥5000 | ≥10000 | 2528 | 506 | G15200 | 南岸区茶园组团D分区D50-1/03号宗地 | 一类工业用地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27843 | ≥0.7 | ≥7000 | ≥15000 | 1365 | 273 | G15201 | 九龙坡区西彭组团D分区D40-1/01号宗地 | 一类工业用地 | 金属制品业 | 35178 | ≥0.7 | ≥5000 | ≥10000 | 1972 | 395 | G15202 | 九龙坡区西彭组团L分区L20-01/02号宗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49013 | ≥0.7 | ≥5000 | ≥15000 | 4046 | 2023 | G15203 | 九龙坡区西彭组团L分区L14-5/02地块 | 二类工业用地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67992 | ≥0.7 | ≥5000 | ≥15000 | 10137 | 5069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3、G15198: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龙兴组团T7-3/01号地块等十八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129号)要求执行。4、G15199: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龙兴组团T7-3/01号地块等十八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129号)要求执行。5、G15200: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南岸区环境保护局文件《明确拟出让D50-1/03号地块挂牌条件的复函》(南环建函〔2015〕47号)。6、G15201: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西彭组团D标准分区D40-1/01号地块建设用地环保要求的复函》。7、G15202:环保要求详见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九龙坡区西彭组团L分区L20-01/02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 8、G15203:环保要求详见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西彭组团L分区L14-5/02宗地环保要求的复函》。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6年1月20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2015年12月31日12:00时-2016年1月20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5年12月31日12:00时-2016年1月20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1月20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A幢1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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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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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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