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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16年宁网挂第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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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批准,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出让条件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名称 | 四至 | 总用地面积(m2) | 出让面积(m2) | 规划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m)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争保障房建设资金起始价(万元) | 预售限制起始价(万元) | 现房销售起始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加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NO.2016G67 | 江宁区高新园淳化商业街B地块 | 东至漆阁寺路,南至五号路,西至现状路,北至雁冲路。 | 66267.16 | 66267.16 | R2二类居住用地 | 70年 | 1.0<R≤2.0 | ≤60 | ≤20 | ≥30 | 129000 | 187000 | 202000 | 227000 | 252000 | 1000万元 | 38700 | 2 | NO.2016G68 | 浦口区泰山街道浦东路以北、浦园北路以西地块 | 东至安浦路,南至浦东路,西至河西路,北至现状。 | 39889.64 | 39889.64 | R2二类居住用地/Rb商住混合用地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综合容积率:2.02 | —— | —— | —— | 105000 | 153000 | 148000 | 167000 | 185000 | 1000万元 | 31500 | 3 | NO.2016G69 | 浦口区泰山街道东大路以南、泰山中路以东地块 | 东至现状,南至现状,西至泰山中路,北至东大路。 | 33759.42 | 31525.46 | R21住宅用地 | 70年 | 1.01≤R≤3.0 | 35≤H≤100 | ≤20 | ≥30 | 95000 | 138000 | 148000 | 166000 | 184000 | 1000万元 | 28500 | 4 | NO.2016G70 | 江宁区东山街道外港河路以东、泥塘路以南地块 | 东至现状,南至外港河路,西至港河西路,北至泥塘路。 | 24787.11 | 24787.11 | R2二类居住用地 | 70年 | 1.0<R≤2.5 | 60≤H≤100 | ≤22 | ≥30 | 94000 | 137000 | 124000 | 140000 | 155000 | 1000万元 | 28200 | 5 | NO.2016G71 | 江宁区高新园淳化商业街A地块 | 东至现状路,南至五号路,西至规划路,北至雁冲路。 | 32246.14 | 32246.14 | R2二类居住用地 | 70年 | 1.0<R≤2.0 | ≤60 | ≤20 | ≥30 | 63000 | 92000 | 99000 | 111000 | 123000 | 1000万元 | 18900 | 6 | NO.2016G72 | 江宁区禄口街道永欣大道以南、禄口大街以西地块 | 东至禄口大街,南至现状,西至永新南路,北至永欣大道。 | 31143.97 | 31143.97 | Rb商住混合用地/Aa居住社区中心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R≤1.6 | ≤35 | —— | —— | 21000 | 31000 | 36000 | 40500 | 45000 | 500万元 | 6300 | 7 | NO.2016G73 | 江宁区双龙大道以东、吉印大道以北地块 | 东至殷华街,南至吉印大道,西至双龙大道,北至梅林街。 | 42707.52 | 地上:38756.71,地下:3950.81 | Bb商办混合用地 | 40年 | R≤5.0 | ≤150 | ≤45 | ≥25 | 53700 | / | / | / | / | 1000万元 | 26850 | 8 | NO.2016G74 | 江宁区汤山纬八路以北、炮院路以西地块 | 东至炮院路,南至纬八路,西至现状,北至新宁杭公路。 | 53978.12 | 53978.12 | B1商业用地 | 40年 | R≤1.5 | H≤24 | ≤45 | ≥20 | 16000 | / | / | / | / | 200万元 | 3200 | 9 | NO.2016G75 | 江宁区禄口街道永欣大道以南、正阳路以东地块 | 东至胜利路,南至现状,西至正阳路,北至永新大道。 | 12760.88 | 12760.88 | B1商业用地 | 40年 | R≤1.0 | H≤12 | ≤45 | ≥15 | 4600 | / | / | / | / | 100万元 | 920 | 备注:NO.2016G67:(1)地块内可设置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5%的商业配套用房,商业配套用房宜沿工业园五号路布置;(2)地块装配式建筑覆盖的面积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30%。NO.2016G68:(1)A地块为R2二类居住用地,出让面积35469.48㎡,容积率1.01<Far≤2.0,建筑高度≤60m,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2)B地块为Rb商住混合用地,出让面积4420.16㎡,容积率1.01<Far≤2.2,建筑高度≤35m,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B地块内地上商业面积的比例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20%。NO.2016G70:(1)地块内可设置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10%的商业配套设施;(2)规划建筑高度控制指标为土山机场搬迁后的控制指标,机场搬迁之前,仅核发机场限高以下部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地块装配式建筑覆盖的面积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30%。NO.2016G71:(1)地块内可设置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5%的商业配套用房,商业配套用房宜沿工业园五号路布置。(2)地块装配式建筑覆盖的面积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30%。NO.2016G72:(1)A地块为Aa居住社区中心,出让面积7002.02㎡,容积率Far≤1.6,建筑高度≤35m,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应配建街镇管理中心建筑规模不小于2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规模不小于15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建筑规模不小于15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规模不小于150平方米、邮政所建筑规模不小于25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日托所)建筑规模不小于1600平方米、社区养老院建筑规模不小于1500平方米,不得小于50个床位、公厕建筑规模不小于60平方米?。其中街镇管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邮政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院、公厕须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2)B地块为Rb商住混合用地,出让面积24141.95㎡,容积率Far≤1.6,建筑高度≤35m,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B地块内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建筑面积比例为15%-20%。NO.2016G73:(1)A地块可设置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5%;(2)B地块地下空间与A地块一并出让,地下空间可建设停车、人防、设备用房等配套设施;(3)地块西南角须集中设置不少于200个车位的地下公共停车场,并结合地块内部通道设置单独的机动车出入口;(4)竞买人或其控股公司须具备国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5)竞买人须为综合性金融企业参股的企业法人(综合性金融企业及下属企业应持有如下许可证中的叁项:银监会颁发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以及金融办或经信委颁发的金融保理、担保、小贷等金融类许可证或批复);(6)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7)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建设协议》。NO.2016G74:该地块将用于汽车4S店项目及相关商业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其中汽车4S店占项目总用地面积及总建筑面积的65%,其余为商业配套设施。 | 意向竞买人可通过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竞买。详情请登录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jy.landnj.cn/welcome.html |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及出让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16年11月4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界面购买。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等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1、所有参与我市商住、住宅用地的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含暂定资质)。开发企业及其控股股东、集团成员企业不得报名竞买同一幅地块。
2、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证明。
3、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变更受让人不影响包括土地价款支付等合同条款的履行。
四、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6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可登陆南京土地市场网“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竞买,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16年11月16日18: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竞买人须仔细研读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系统的详细情况及法律责任。
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竞争保障房建设资金起始价时仍然有竞价的,竞价超出部分为保障房建设资金并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
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预售限制起始价时,申领预售许可证应达到以下施工进度:七层及以下的,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八层及以上的,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三分之二以上。
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现房销售起始价时,该地块所建商品住房必须现房销售。
五、在挂牌时间截止(2016年11月17日9:30)时,如果该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如果该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16年11月17日上午9:3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
11月17日 | 9:30NO.2016G67 | 9:50NO.2016G68 | 10:10NO.2016G69 | 10:30NO.2016G70 | 10:50NO.2016G71 | 11:10NO.2016G72 | 11:30NO.2016G73 | 11:50NO.2016G74 | 12:10NO.2016G75 | |
限时竞价每轮报价间隔时间不超过4分钟,竞买人如果参与竞买多个地块的,可多人多电脑同时参与限时竞价。在4分钟限时竞价时间内,如果无新的有效报价,此时的最新有效报价即为成交价格,该报价人为竞得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所接受到的有效报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定竞得人。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2家或2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网上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竞得人的成交价为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已通过摇号取得地块的竞买人不得参加同一批剩余地块的摇号活动。
现场摇号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18日15:00,南京市国土资源局1826会议室。
七、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通过现场摇号确定的竞得人当场颁发),竞得人须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九、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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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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