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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06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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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交易方式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位置及规划主要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m2)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A | 新埭镇新南路南侧 | 11933.8 | 住宅 | 住宅70年 | < 1.4 | <35% | <17米 | 200 | 750 | B | 广陈镇独广公路西侧 | 822.2 | 商住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 1.0 | <45% | <7.5米 | 10 | 48 |
二、竞买人范围:地块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如外地企业竞得者须在当地注册公司后签订出让合同。地块B: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团体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出让合同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三、公告、交易时间:公告时间自2006年6月14日起至2006年7月3日止,报名时间自2006年 7月4日起至2006年7月13日15时止,交易时间自2006年7月4日起至7月14日15时止。节假日接受报名、竞价。
四、交易办法及交款方式:对上述地块有受让意向的竞买者,在缴纳相应履约保证金后,可多次报价,报价最高者竞得。
保证金收款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湖
市支行;账号:860028666708094001。
竞买保证金于2006年7月13日15时前到达上述账户为有效,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抵充地价款,不再退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于本次成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平湖市招投标中心、新埭国土资源所、广陈国土资源所接受咨询,发放竞买申请书及其资料(工本费100元)。
五、 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盖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六、详细事项见《平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具体要求见平规建设[2006]7号、[2006]11号文件。
七、报名地址:
平湖市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招投标中心 |
联系方法:
联系人:赵先生、唐先生
联系电话: 0573-5113737、5261152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网址:www.phgt.gov.cn/、ztb.pingh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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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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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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