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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土告字[2012] 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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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坐落在涌泉镇83省道南侧的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331082110201005 | 泾东村滨江苑 | 26341 | 商服住宅 | ≤1.5 | ≤30% | ≥30% | 40 | 1100 | 3450 |
二、本次出让地块设有保留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遇报名不足三家,则转为挂牌报价出让。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配套设施费和土地契税。
三、中标单位受让土地后,根据临海市建设规划局临建规设函[2011]157号编制建设方案。规划设计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39500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不大于980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自室外地平算起)不高于40米。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资格审查后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有囤地及闲置土地、有行贿纪录和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除外)。非临海房地产企业中标后,须三十天内在临海注册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并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国土资源出让)窗口获取,此公告同时在网上发布(www.landchina.com、www.lhgtzyj.gov.cn)。
六、竞买者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4月10日上午11时止,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国土资源出让)窗口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单位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个人竞买者携带身份证。
七、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投标资格。成交者保证金转作竞得地块的出让金,余额出让金和土地契税在2012年5月24日全部交清,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五天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证如数退还(不计息)。
八、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下午3时正,地点为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招标室。
九、我局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单位:临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帐号:
1207022109049207856(临海市工商银行)
930101040002132(临海市农业银行)
33001666135056000025(临海市建设银行)
510004522100010(临海市台州银行)
840024759108093001(临海市中国银行)
1110040101201000054181(临海市农联社营业部)
358520100100003057(兴业银行临海支行)
580706220100015(民泰银行临海支行)
800100000019000200(临海湖星村镇银行)
100651742260010001(邮政储蓄银行临海支行)
3301120120100016373(泰隆商业银行临海支行)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85280089、852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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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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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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