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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张国土告字〔2013〕23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张地2007-A25-B号地块、张地2007-A25-C号地块、张地2007-A25-E号地块、张地2007-A25-F号地块、张地2007-A25-G号地块、张地2007-A25-H号地块、张地2007-A25-I号地块、张地2007-A25-J号地块、张地2007-A25-K号地块、张地2007-A25-L号地块、张地2007-A25-M号地块、张地2007-A25-N号地块、张地2007-A25-O号地块、张地2007-A25-P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位置
面积(㎡)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报总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张地2007-A25-B
市区长安南路南侧
66340.3
商业、住宅
≤1.30
≤30%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5480
61896
张地2007-A25-C
市区长安南路南侧
41419.5
商业、住宅
≤1.30
≤30%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9670
38645
张地2007-A25-E
市区长安南路南侧
49811.2
商业、住宅
≤1.30
≤30%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1620
46474
张地2007-A25-F
市区暨阳湖大道南侧
63958.1
商业、住宅
≤1.30
≤30%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4920
59673
张地2007-A25-G
市区大寨河北侧
45599.8
商业、住宅
≤1.30
≤30%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0640
42545
张地2007-A25-H
市区大寨河北侧
24698
商业、住宅
≤1.30
≤30%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5770
23044
张地2007-A25-I
市区大寨河南侧
26327
商业、住宅
≤1.30
≤30%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6150
24564
张地2007-A25-J
市区南二环路东侧
57871
商业、住宅
≤1.30
≤35%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3500
53994
张地2007-A25-K
市区大寨河南侧
41788.4
商业、住宅
≤1.30
≤35%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9750
38989
张地2007-A25-L
市区大寨河南侧
31593.9
商业、住宅
≤1.30
≤35%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7370
29478
张地2007-A25-M
市区港城大道西侧
62763.1
商业、住宅
≤1.30
≤35%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4640
58558
张地2007-A25-N
市区南二环路北侧
62024.2
商业、住宅
≤1.30
≤35%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4470
57869
张地2007-A25-O
市区南二环路北侧
39779.6
商业、住宅
≤1.30
≤35%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9280
37115
张地2007-A25-P
市区南二环路北侧
33613.5
商业、住宅
≤1.30
≤35%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7850
31362

  
  张地2007-A25-B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大寨河;西至空地;北至长安南路。
  
  张地2007-A25-C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长安南路。
  
  张地2007-A25-E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暨阳湖大道;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长安南路。
  
  张地2007-A25-F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港城大道;南至大寨河;西至空地;北至暨阳湖大道。
  
  张地2007-A25-G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大寨河;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张地2007-A25-H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大寨河;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张地2007-A25-I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大寨河。
  
  张地2007-A25-J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南二环路;北至空地。
  
  张地2007-A25-K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大寨河。
  
  张地2007-A25-L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大寨河。
  
  张地2007-A25-M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港城大道;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大寨河。
  
  张地2007-A25-N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港城大道;南至南二环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张地2007-A25-O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南二环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张地2007-A25-P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南二环路;西至南二环路;北至空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单独申请。竞买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年7月5日11时前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7日至2013年7月5日10时30分(工作日内),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7日至2013年7月5日10时30分(工作日内),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5日10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3年7月5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在申请截止时如只有一人报名者,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定于2013年6月27日9时至2013年7月8日16时在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挂牌;在申请截止时如有二人报名者,则采用竞买方式出让,竞买时间定于2013年7月5日14时30分开始;在申请截止时如有二人以上报名者,则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定于2013年7月5日14时30分开始,地点在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市国土资源局大楼一楼)。
  
  七、本次出让土地价格为净地地价,不含行政规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及相关税费。
  
  八、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8号(市国土资源局大楼206)
  
  联系电话:0512-5869330558171090(财务)
  
  联系人:包峥华梁云卞恒生
  
  开户单位: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账 号
张家港市农行财税分理处525801040007186
张家港市工行财税分理处1102028809000000388
建行张家港支行营业部32201986236050694011
中行张家港分行营业部530058228782
交行张家港分行营业部387670660010149020188
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800011642101018
江苏银行张家港支行901015232000016676
招商银行张家港支行512902777110808
浦发银行张家港支行89110155260000360
华夏银行张家港支行4170670001819900000219
民生银行张家港支行2604014400000064
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7323910182600030388
光大银行张家港支行37130188000008683

联系方法: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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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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