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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六国土资告【20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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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六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六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规划建设要求及公开出让地块起始价
地块
编号 | 地块位置 | 净用地面积(不含道路) (m2)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产业类型要求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挂牌起价(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六 出2013-7号地块 | 货场路与六毛路交叉口西北地块 | 15741 | 仓储 | 50 | 不小于40% | 不小于1.0 | 介于10%-20% | 农资仓储 | 不低于300 | 550 | 20万元或其倍数 | 550 | 六 出2013-8号地块 | 解放北路以西 | 72177 | 工业 | 50 | 不小于40% | 不小于1.0 | 介于10%-20% | 电子信息业 | 不低于300 | 1040 | 50万元或其倍数 | 1040 | 六 出2013-9号地块 | 开发区寿县路以北、纵四路以东 | 133333 | 工业 | 50 | 不小于40% | 不小于1.0 | 介于10%-20% | 饮料制造业 | 不低于300 | 1920 | 50万元或其倍数 | 1920 | 六 出2013-10号地块 | 开发区迎宾大道以东、寿县路以北 | 33353 | 工业 | 50 | 不小于40% | 不小于1.0 | 介于10%-20% | 医药制造业 | 不低于300 | 480 | 10万元或其倍数 | 480 | 六 出2013-11号地块 | 开发区霍邱路以南、皋陶北路以西 | 43136 | 工业 | 50 | 不小于40% | 不小于1.0 | 介于10%-20% | 塑料制品业 | 不低于300 | 624 | 20万元或其倍数 | 624 | 六 出2013-12号地块 | 开发区横一路以北、皋陶北路以西 | 33333 | 工业 | 50 | 不小于40% | 不小于1.0 | 介于10%-20% | 皮革、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 不低于300 | 480 | 10万元或其倍数 | 480 | 六 出2013-13号地块 | 开发区纵四路以东、横一路以北 | 53604 | 工业 | 50 | 不小于40% | 不小于1.0 | 介于10%-20% | 塑料制品业 | 不低于300 | 772 | 20万元或其倍数 | 772 | 六 出2013-14号地块 | 开发区迎宾大道以东、横二路以南 | 43318.45 | 工业 | 50 | 不小于40% | 不小于1.0 | 介于10%-20%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不低于300 | 624 | 20万元或其倍数 | 624 | 六 出2013-15号地块 | 开发区纵四路以西、寿县路以北 | 67861 | 工业 | 50 | 不小于40% | 不小于1.0 | 介于10%-20%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不低于300 | 977 | 20万元或其倍数 | 977 | 六 出2013-16号地块 | 开发区皋城东路以北、东三路以西 | 30034 | 工业 | 50 | 不小于40% | 不小于1.0 | 介于10%-20%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不低于300 | 432 | 10万元或其倍数 | 432 | 六 出2012-17号地块 | 开发区皋城东路以北、东七路以西 | 11085 | 工业 | 50 | 不小于40% | 不小于1.0 | 介于10%-20%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不低于300 | 160 | 10万元或其倍数 | 160 | 六 出2012-18号地块 | 示范园区新安大道与汉中路交口西南角 | 53333.34 | 工业 | 50 | 不小于35% | 不小于1.0 | 不大于15% | 电子信息业 | 不低于300 | 770 | 20万元或其倍数 | 770 |
详细规划指标依据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以上12宗用地为净地出让,项目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工业厂房,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6%。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3月24日至2013年4月2日工作时间内到六安市政务中心招投标中心获取并认真阅读遵照执行;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
四、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日17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3月24日至4月2日工作时间内(即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登陆六安市招投标网(www.l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六安市政务中心招投标中心不再受理纸质报名手续。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出让时间:2013年3月24日至4月3日上午10时的工作时间内。
公开出让地点:六安市政务中心招投标中心。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八、土地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到有关部门依法办理项目立项、建设规划、环境评估、企业登记等有关报批手续后,并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后,再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九、竞买保证金缴纳
本次出让六出2013-7号、8号地块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汇入市国土局指定的银行账户;六出2013-9号至17号地块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汇入六安开发区指定的银行账户;六出2013-18号地块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汇入示范园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一)市国土局竞买保证金账户
①户名:六安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六安人民路支行
账号:188705790685
②户名:六安市财政局
开户行:建设银行六安滨河支行
账号:34001744208050570818
③户名:六安市财政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六安佛子岭路支行
账号:1314099929300089783
(二)六安开发区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开户行:交通银行六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3472-8000-0018-0100-38624
(三)示范园区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六安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交通银行六安分行
账号:347280000018010081580
咨询电话:
刘万兵0564-3378811(六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沈立0564-3378186(六安市招投标中心)
发布媒体:www.lagt.gov.cn(六安市国土资源局)
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www.laztb.gov.cn(六安市招投标网)
www.lascw.net(六安土地市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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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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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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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国土资源局 六安市招投标中心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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