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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平国土告字 [2006]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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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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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1 | 东湖大道西侧 | 15193.8 | 住宅 | 1.0 | <30% | <17米 | 70年 | 600 | 2280 | 2 | 东湖大道西侧祥中路北侧 | 9822.8 | 商业办公 | < 2.3 | <30% | <50米 | 商业40年办公50年 | 250 | 885 | 3 | 祥中路北侧东湖大道东侧 | 27488.8 | 商业办公 | < 1.5 | A地块<30%B地块<40% | A地块<50米B地块<12米 | 商业40年办公50年 | 850 | 2888 | 4 | 祥中路北侧东方路西侧 | 21245.2 | 商业住宅 | < 2.1 | <30% | <40米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900 | 3188 |
备注:(1)、宗地2相邻地块166.2平方米内尚有部份住宅未拆迁,宗地4相邻地块211.5平方米内尚有部份住宅未拆迁,待政府组织拆迁完毕后,作为特殊地块出让,出让价格按本次成交价确定。但如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发生变化,按上级规定办理。
(2)、宗地2设有保留价。
出让宗地的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及地貌以成交时的现状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出让方式:我局根据报名截至时的报名情况确定上述宗地公开
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竞买人不足三家时,则转入挂牌出让程序(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出让公告时间),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方式将于2006年9月29日确定,并通知竞买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06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29日15时整止。
2、报名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3、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
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4、报名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
5、有欠缴土地出让金不良纪录者,不予受理。
五、公开出让地点、时间:
(一)拍卖时间:2006年9月30日9时整在平湖市招投标中心举办。
(二)挂牌交易时间:2006年9月30日起至2006年10月10日15时止。节假日接受报名、竞价。
六、其他事项:
出让金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付50%,余额在30日内付清。竞得人与出让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六十天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出让合同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七、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湖市支行
账 号:860028666708094001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5113737 5261152
联 系 人:赵先生 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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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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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二00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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