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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平国土告字 [2006]14号
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地块位置土地面积(m2)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
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
1东湖大道西侧15193.8住宅1.0<30%<17米70年6002280
2东湖大道西侧祥中路北侧9822.8商业办公< 2.3<30%<50米商业40年办公50年250885
3祥中路北侧东湖大道东侧27488.8商业办公< 1.5A地块<30%B地块<40%A地块<50米B地块<12米商业40年办公50年8502888
4祥中路北侧东方路西侧21245.2商业住宅< 2.1<30%<40米商业40年住宅70年9003188


  备注:(1)、宗地2相邻地块166.2平方米内尚有部份住宅未拆迁,宗地4相邻地块211.5平方米内尚有部份住宅未拆迁,待政府组织拆迁完毕后,作为特殊地块出让,出让价格按本次成交价确定。但如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发生变化,按上级规定办理。

  (2)、宗地2设有保留价。

  出让宗地的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及地貌以成交时的现状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出让方式:我局根据报名截至时的报名情况确定上述宗地公开

  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竞买人不足三家时,则转入挂牌出让程序(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出让公告时间),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方式将于2006年9月29日确定,并通知竞买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06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29日15时整止。

  2、报名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3、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
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4、报名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

  5、有欠缴土地出让金不良纪录者,不予受理。

  五、公开出让地点、时间:

  (一)拍卖时间:2006年9月30日9时整在平湖市招投标中心举办。

  (二)挂牌交易时间:2006年9月30日起至2006年10月10日15时止。节假日接受报名、竞价。

  六、其他事项:

  出让金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付50%,余额在30日内付清。竞得人与出让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六十天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出让合同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七、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湖市支行

  账 号:860028666708094001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5113737 5261152

  联 系 人:赵先生 唐先生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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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二00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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