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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盱眙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盱告字[2008]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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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盱眙县人民政府批准,盱眙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十四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供地条件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 | XG0841 | 金鹏大道南侧汽车修理厂地块 | 现状 | 21195 | 商服用地 | 不大于3.5 | 不大于50% | 不小于20% | 650 | 315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XG0842 | 八一广场西北角地块 | 现状 | 18012 | 商服用地 | 不大于4.5 | 不大于50% | 不小于20% | 280 | 132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XG0843 | 嘉喜转盘石牛山地块 | 现状 | 34329 | 商住综合 | 不大于2.0 | 不大于35% | 不小于30% | 300 | 144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XG0844 | 粤台汽修厂北侧地块 | 现状 | 43491 | 商住综合 | 不大于2.0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0% | 1000 | 486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XG0845 | 县政府西侧第五中学地块 | 现状 | 34596 | 写字楼 | 不大于3.0 | 不大于45% | 不小于25% | 450 | 219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XG0846 | 工行宿舍区地块 | 现状 | 2507 | 商住综合 | 不大于5.0 | 不大于50% | 不小于20% | 150 | 685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XG0847 | 宝积山周边老城区改造地块 | 现状 | 101704 | 商住综合 | 不大于1.6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1800 | 899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XG0848 | 淮河北路老船塘地块 | 现状 | 105833 | 住宅用地 | 不大于1.8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1300 | 634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XG0849 | 宝积山沿淮及第二水泥厂地块 | 现状 | 78656 | 商住综合 | 不大于1.6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1400 | 684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XG0851 | 淮河镇工商所地块 | 现状 | 4638 | 商住综合 | 不大于1.7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0% | 50 | 211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XG0852 | 淮河镇农贸市场地块 | 现状 | 9782 | 商住综合 | 不大于1.7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0% | 120 | 58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XG0818 | 维桥乡原敬老院地块 | 现状 | 1610 | 居住用地 | 不大于1.2 | 不大于40% | 不小于30% | 15 | 65 | 5万元或5万元的整倍数 | XG0819 | 维桥乡美丽嘉苑地块 | 现状 | 4595 | 居住用地 | 不大于1.2 | 不大于40% | 不小于30% | 35 | 160 | 5万元或5万元的整倍数 | XG0820 | 旧铺镇原张洪乡政府地块 | 现状 | 6409.6 | 商住综合 | 不大于1.8 | 不大于35% | 不小于30% | 50 | 24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二、申请竞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个人竞得土地后,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依法取得开发资质。
2、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和土地使用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10日至2008年5月13日,到盱眙县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13日,到盱眙县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13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5月13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盱眙县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挂牌时间自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15日17:00时,挂牌时间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实行有底价挂牌出让,不到底价不成交。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报名时收取的保证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保证金视为定金,作为竞得人履约的保证,该定金抵作出让金。
4、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涉及契税和建筑规费全部由竞得人另外交纳。涉及拆迁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5、地块外部条件(水、电、路、排水等)均以现状为准。
6、竞得人须在成交后的15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出让金的60%后签订合同,剩余部分在竞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两个月内缴清,缴齐土地出让金后办理供地手续。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六个月内开工建设,逾期不建的,无偿收回土地。地块实行整体开发,不得分期开发。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应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用地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分割登记。
7、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其他及综合用地50年。
8、规划设计详见建设部门规划设计要点,建筑方案须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XG0844、XG0847、XG0848、XG0849四宗地须配建10%的经济适用房。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盱眙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新华分理处
帐号:1110090319200049772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盱眙县国土资源局
查询网址:www.jsxygt.gov.cn
联系电话:0517-88266066、88266625、88889983、88829198
联系人:周先生、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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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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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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