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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国土资源局11月2日至11月16日挂牌出让九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菏国土资告字(200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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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九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年限 | 投资强度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09-6 | 开发区巢湖路以北,菏泽光源置业有限公司以西,姬庄居民点以东,姬庄居民点以南 | 23491 | 居住(含配套商业) | ≤2.5且≥1.6 | ≤30% | ≥35%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2000元/㎡以上 | 1500 | 56万元/亩 | 1万元/亩 | 2009-11 | 牡丹区梅园社区自然路以北,人民路以西,梅园社区集体土地以东,曹州牡丹园以南 | 23845 | 商业服务业(旅馆业) | ≤3.5 | ≤40% | ≥35% | 40年 | 2000元/㎡以上 | 180 | 180万元 | 35万元/次 | 2009-08 | 牡丹区东方红西街以北,干休所以西,黄巢路以东,市党校家属院以南 | 27846 | 居住(含配套商业) | ≤2.2且≥1.5 | ≤28% | ≥35%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2000元/㎡以上 | 400 | 418万元 | 42万元/次 | 2009-09 | 牡丹区市华瑞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家属楼以北,牡丹区建筑公司及居民点以西,市华瑞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以东,胜利路以南 | 19213 | 居住(含配套商业) | ≤2.2且≥1.4 | ≤30% | ≥30%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2000元/㎡以上 | 500 | 577万元 | 29万元/次 | 2009-011 | 开发区庞楼道路以北,庞楼村排水沟以西,赵王河以东,菏泽供电公司开关厂以南 | 36625 | 居住(含配套商业服务) | 地上≤3.0且≥1.5地下≤0.6 | ≤24% | ≥35%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2000元/㎡以上 | 1500 | 1648万元 | 55万元/次 | 2009-012 | 牡丹区康庄路以北,句阳路以西,规划支路以东,黄河路以南 | 117940 | 商业居住 | ≤2.6且≥1.6 | ≤27% | ≥30%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2000元/㎡以上 | 2000 | 2123万元 | 177万元/次 | 2009-013 | 牡丹区烟草公司家属院、市五金交电公司、市百货站家属院等以北,解放街以西,句阳路以东,黄河路以南 | 79408 | 商业居住 | ≤2.9 | ≤28% | ≥25%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2000元/㎡以上 | 1200 | 1430万元 | 120万元/次 | 2009-014 | 开发区华英嘉园以北,堰东汽贸以西,规划绿地以东,中山路以南 | 10967 | 商业(菜市场)用地,兼容居住 | ≤2.2且≥1.4 | ≤40% | ≥30%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2000元/㎡以上 | 300 | 329万元 | 17万元/次 | 2009-015 | 牡丹区永昌路以北,太原路以西,环城大堤以东,规划八一路以南 | 109602 | 商业居住 | ≤3.0且≥1.6 | ≤30% | ≥30%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2000元/㎡以上 | 1200 | 1644万元 | 165万元/次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关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买取挂牌出让文件时间:2009年10月13日至2009年11月14日。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09年11月14日17时(须于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帐户)。竞买保证金可抵充成交价款,未竞得者在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三)报名起止时间(工作日):2009年10月13日8时30分至2009年11月15日17时。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09年11月2日9时至2009年11月16日17时,挂牌截止时如有两家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转入现场竞价。挂牌期间竞买人未进行报价的,不得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时间为2009年11月17日9时;挂牌地点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五楼。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以单位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等有关资料。
(2)以个人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以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有关资料。
(3)联合竞买的提交:除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
(4)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提交书面材料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申请人报名的第二天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受让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2009-6号宗地以场地平整的方式挂牌出让,2009-11号宗地以收取政府纯收益的方式挂牌出让。2009-08号、2009-09号、2009-011号、2009-012号、2009-013号、2009-014号、2009-015号宗地均为未拆迁毛地,拆迁红线内的拆迁补偿安置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拆迁工作由政府部门会同受让人依法组织实施。
(三)2009-6号、2009-11号宗地挂牌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不不含各种行政性规费及成交价款的契税。2009-08号、2009-09号、2009-011号、2009-012号、2009-013号、2009-014号、2009-015号宗地挂牌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开发管理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成交价款契税。
(四)2009-08号、2009-09号、2009-012号、2009-015号宗地设有报名前提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中的竞买须知。《挂牌出让文件》由菏泽市土地储备中心和菏泽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出让人在出让前组织竞买者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六)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
联系方法:
出让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659号
联系人:秦廷义、王瑾、马剑克
联系电话:0530-5962105
传真:0530-5313939
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许洪博
联系电话:0530-663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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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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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菏泽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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