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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巢国土告字〔20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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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巢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亩,以实测为准) | 出让年限(年) |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出让起价(万元/亩) | 增价幅度(万元) | 出让方式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日照间距 | 绿地率 | 2010-25号 | 东至凤凰名城地块,南至铁路,西至民宅、增压泵站,北至半汤路 | 居住商业 | 76 | 70 40 | ≤25% | ≤2.0 | ≥1.29 | ≥35% | 111 | 30 | 拍卖(竞买人不足3人时,转为挂牌) | 2000 | 净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9月20日16:00时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9月21日11:30时前确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拍卖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上午10:00时。
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人若不足3人,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并继续接受报名,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至2010年9月28日(届时不再另行公告)。经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9月29日11:30时前确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挂牌时间为2010年9月21日至2010年9月30日。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认竞得人。
拍卖、挂牌地点在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巢湖中路180号,物资大厦4楼)。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9月6日起到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获取。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65)2621850、2399312
联系人:许先生、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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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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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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