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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浦江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浦地让(200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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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公开拍卖位于浦江县环城南路南侧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出让地块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
地块名称 | 土地座落 | 出让面积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起拍价 | 保证金 | 南门头地块(1号) | 环城南路南侧 | 1917m2(其中:商业为385.238m2、住宅为1531.762m2) | 商业住宅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57.48% | ≤7.29(不包括一层地下室) | 5500元/m2(设有保留价) | 200万元 | 南门头地块(2号) | 环城南路南侧 | 1410m2 | 住宅用地 | 70年 | ≤37.1% | ≤3.1(不包括阁楼、一层地下室) | 3600元/m2(设有保留价) | 100万元 |
二、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单位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定于2005年7月12日上午9时,在浦江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
四、报名有关事宜
1、有意者请于2005年7月11日下午4时前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参加竞买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3、在报名时须缴资料费200元,并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中标者保证金可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土地出让金,未中标者5天(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缴纳单位及帐号:
单 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行:建行浦江县支行
帐 号:012269000000079 |
联系方法: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579-411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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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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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二00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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