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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诸土出告字[201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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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诸暨市人民政府批准,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诸暨市环北居住区鸿程路出让地块14-01文化设施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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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座落 | 地块名称 | 建设用地面积(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鸿程路以东,迎宾大道以北 | 鸿程路出让地块14-01 | 5746 | 文化设施用地 | 1.0-1.2 | ≤35% | 30% | 440 | 100 | 10 |
出让地块的其他指标和规划设计条件按诸规(2014)开规设条字002号规划要求实施。
二、出让年限:文化设施用地50年。
三、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取有底价的挂牌出让方式,超过或达到底价的,价高者成交。
四、出让地块竞买人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报名申请参加该出让地块的挂牌竞买。
五、开发建设要求:竞买人须在竞买报名前与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文化用地项目建设管理协议书》,竞得后应严格按规划控制要求及相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保证配套设施建设。
六、成交价款付款方式: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全额付清。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包括《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文书资料。申请人可于报名开始日前2天至报名结束日(机关工作时间)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诸暨市暨东路58号)四楼404室或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楼国土分局咨询公开出让的有关信息,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有意竞买的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3日上午9时至6月16日下午4时止,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4室或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楼国土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办理相关申请手续。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竞买人,诸暨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6月16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挂牌出让时间为2014年6月3日上午9时至6月18日下午4时止,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件、口头等方式报名申请或竞买报价。
十一、本次出让地块按地块现状出让,出让地块内涉及的地上建筑物、电力、通信、地下管线等迁移工作由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处置。
十二、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帐号:
指定银行: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
户名:诸暨市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帐号:33001656351050000508
十三、本次出让地块的相关资料可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ztb.gov.cn)查阅,也可向诸暨市国土资源局相关部门咨询,详细情况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垂询电话:87383332879800658725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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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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