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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国土房管告字[2015]16号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15(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
土地位置
用途
土地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总计容建筑面积(㎡)
最大建筑密度
绿地率
15015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W标准分区W45-4/02、W49-5/02号宗地
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7252
≤54504
≤45%
≥25%
7631
1527
15016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W标准分区W58-3/02号宗地
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14174
≤28348
≤45%
≥25%
3983
797
15017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W标准分区W58-1/02、W58-6/02、W58-7/02号宗地
其他商务用地
95785
≤191570
≤35%
≥30%
26916
5384
15018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W标准分区W57-1/02(部分)、W57-3/02(部分)号宗地
其他商务用地
93432
≤186864
≤35%
≥30%
26255
5251
15019
两江新区水土组团B标准分区B40-2/01号宗地
B29-其它商务用地(生产性服务业用地)
57033
≤102659
≤35%
≥30%
6907
1382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工业类
  
编号
土地位置
用途
产业类别
土地面积(㎡)
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G15033
沙坪坝区西永综合保税区A区组团N标准分区N3-1/01(部分)号宗地
一类工业用地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19201
≥1.0
≥6750
≥12000
8549
1710
G15034
沙坪坝区西永综合保税区A区组团N分区N4-7/01号宗地
一类工业用地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2066
≥1.0
≥6750
≥12000
861
173
G15035
沙坪坝区西永综合保税区B区组团V分区V8-4/01号宗地
一类工业用地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2140
≥1.0
≥6750
≥12000
16074
3215
G15036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W标准分区W59-1/02号宗地
一类工业用地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88937
≥1.0
≥6750
≥12000
7369
1474
G15037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W标准分区W60-1/02号宗地
一类工业用地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42626
≥1.0
≥6750
≥12000
5563
1113
G15038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R标准分区R46/03号宗地
一类工业用地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电子设备制造业
31063
≥1.0
≥6750
≥12000
1212
243
G15039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W标准分区W42-3/02(部分)、W43-1/02(部分)号宗地
一类工业用地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电子设备制造业
184226
≥1.0
≥6750
≥12000
7185
1437
G15040
两江新区鱼嘴组团C标准分区C5-1/01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汽车发动机凸轮轴制造)
7175
≥0.7
≥5000
≥10000
237
48
G15041
两江新区鱼嘴组团B标准分区B10-1/01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专用设备制造业
48903
≥0.7
≥6000
≥12000
1243
249
G15042
两江新区鱼嘴组团C分区C6-4/01(部分二)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制造
5334
≥0.7
≥6836
?≥10000
139
28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G15033: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环准[2006]141号)。4、G15034:环保要求:祥见《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环准[2006]141号)。
  
  5、G15035: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环准[2006]141号)。
  
  6、G15036: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环准[2006]141号)。
  
  7、G15037: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环准[2006]141号)。
  
  8、G15038: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环准[2006]141号)。
  
  9、G15039: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环准[2006]141号)。
  
  10、G15040: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文件》(渝环两江函〔2015〕28号
  
  11、G15041: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文件》(渝环两江函〔2015〕28号)
  
  12、G15042: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文件》(渝环两江函〔2015〕52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5年5月20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5年4月30日12:00时-2015年5月20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5年4月30日12:00时-2015年5月20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5月20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5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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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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