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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6年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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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规定,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于2016年8月19日上午10时,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开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及相关指标
地块编号 | 出让面积(m2) | 土地座落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拍卖(挂牌)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投资强度 | 2016年经10号(1-1号) | 177.48 | 澄潭镇凤山路边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 70、40 | 2.39 | 47% | 55.76 | 11.16 | | 2016年经10号(1-2号) | 131.74 | 澄潭镇凤山路边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 70、40 | 3.2 | 64% | 55.12 | 11.03 | | 2016年经10号(1-3号) | 131.67 | 澄潭镇凤山路边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 70、40 | 3.2 | 64% | 55.12 | 11.03 | | 2016年经10号(1-4号) | 131.6 | 澄潭镇凤山路边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 70、40 | 3.2 | 64% | 55.11 | 11.03 | | 2016年经10号(1-5号) | 131.53 | 澄潭镇凤山路边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 70、40 | 3.21 | 64% | 55.11 | 11.03 | | 2016年经10号(1-6号) | 177.07 | 澄潭镇凤山路边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 70、40 | 2.39 | 47% | 54 | 10.8 | | 2016年工9号 | 120000 | 新昌工业园区鳌峰路边 | 工业用地 | 50 | 0.8-1.5 | 30%-50% | 3082 | 3082 | 不小于324万元/亩 |
二、竞买资格及相关说明: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
2、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需成立新公司的,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如外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竞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须在本县设立独立法人的新公司,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
2016年工9号地块准入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准入行业由新昌工业园区负责审查。
3、土地使用条件:2016年工9号地块中买者须先严格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自行负责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配套建设。
本次出让的工业用地须执行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通知》(新政办发〔2015〕105号)文件的规定:新出让的工业用地,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须另行按每亩10万元的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其中建设工期履约保证金为每亩8万元(每宗土地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投资强度履约保证金为每亩2万元。对不按期开竣工或达不到投资强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达到规定要求通过复核验收后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三、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地点: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道东路668号,客运东站边)。
2、报名时间:地块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18日,具体报名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3、报名者提交资料:参拍者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公章;保证金发票等有效证件原件(备好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缴款单位需与报名单位相一致。
4、拍卖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上午10时。如竞买不足三人的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挂牌报名时间顺延至2016年8月29日下午5时止,挂牌起始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上午10时至2016年8月30日上午10时止,挂牌时间终止后挂牌竞买人应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5、拍卖地点: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道东路668号,客运东站边)。
6、保证金:土地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缴入交款账户(①-④任选)。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可抵算土地出让金,未成交者的保证金于拍卖(挂牌)结束后次日起五日内不计息退还。成交后不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交款账号:报名截止前须缴纳保证金和交易席位费,保证金缴款账号:
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33001656635050005397-310130);
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1211028029000010454);
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195252010400664330000000193);
④、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363658355188VA00003)。
8、公告、拍卖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下载地址:www.xcgt.gov.cn
咨询电话:县国土资源局:0575-86240031/86250220
新昌工业园区:0575-86121366
澄潭镇政府:0575-86336603
四、本次拍卖(挂牌)详细情况请查阅本次拍卖(挂牌)须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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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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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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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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