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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市国土资源局4月21日至5月12日挂牌出让二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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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下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编 号 | 地块座落 | 地块状况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NO.2006-C-07 | 飞达西路南侧(原医药公司地块) | 净地 | 2868 | 商业住宅 | 40年70年 | 按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 | NO.2006-C-08 | 健康东路南侧(原商校地块) | 净地 | 3008 | 住宅 | 70年 | ≤1.2 | ≤21 | ≥40 |
二、挂牌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和加价幅度
1、NO.2006-C-07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255.00万元;NO.2006-C-08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95.00万元。
2、NO.2006-C-07地块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50.00万元;NO.2006-C-08地块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40.00万元。
3、加价幅度为5.00万元/宗或5.00万元/宗的整数倍。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竞买人第一次递交《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时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余款出让金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缴纳。所有款项均以现金或汇票(人民币)支付。
四、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五、报名条件
有意竞买者于2006年4月21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06年5月11日17时止,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同时携银行汇票到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申请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报名。
六、咨询及资料索取
本次土地挂牌出让的具体组织和情况咨询,由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和土地交易中心负责。本次挂牌备有详细书面资料和挂牌文件,敬请竞买人于本公告发布后与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联系、咨询并索取。
七、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1、挂牌时间:2006年4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2006年5月12日下午16时。
2、书面报价时间:2006年4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2006年5月12日下午15:00时。
注:在停止书面报价后到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人要求加价的,提供书面竞价请求,出让人对挂牌宗地参加土地拍卖规则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买人。
3、报价地点: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本次挂牌出让竞买报价一律书面报价,其他报价形式均不予接受。报价书由大丰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制作。
八、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委托大丰市公证处全程公证。
九、上述挂牌地块的详细情况、挂牌的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详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十、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挂牌人将在挂牌截止前5日在土地交易市场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
联系方法:
联系人:朱先生、纪先生
电 话: 0515-3517485、0515-3927040
地 址:大丰市区幸福西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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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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