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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工)[201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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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开发区(递铺镇)2009-20A等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及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总投资额 | 规划要求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1 | 开发区城南社区村 | 7172 | 工业(五金制品业)50年 | 216 | 45 | 不低于2130 | 1 | 不超过45% | / | 开发区(递铺镇)2009-20A地块 | 2 | 开发区城南社区村 | 3909 | 工业(家具制造业)50年 | 118 | 25 | 不低于813万元 | 1 | 不超过45% | / | 开发区(递铺镇)2009-20B地块 | 3 | 开发区城南社区 | 5135 | 工业(竹制品加工业)50年 | 155 | 31 | 不低于915万元 | 1 | 不超过45% | / | 凤凰湖水库企业安置用地(2)号地块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工业企业资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均不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挂牌文件》或查阅中国地产投资网(网址:http://www.cnestate.com)、安吉县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www.ajztb.com)。
四、申请人可于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20日15:00时前,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20日15:00时。
五、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安吉县招投标中心,该地块挂牌时间为:2010年9月21日至2010年10月11日上午9:00时。
七、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2、其他具体规划要求按安吉县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安吉县工商银行
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系电话:国土局(0572—5030246) 招投标中心(0572—5129118)
联系人:国土局 韦女士、冯小姐 招投标中心 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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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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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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