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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金市土让[2003]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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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之规定,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对金政储2001-09号政府储备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 地块概况
1、出让地块位于八一南街以西、环城南路以南,土地总面积49041平方米(地块四至以红线图为准),规划用途为住宅小区。
2、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3、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建筑密度≤25%,容积率≤1.6,绿地率≥35%,沿八一南街建设必须符合街景规划要求。
4、出让方式:挂牌,起始价为每平方米1800元。
5、该项目要求实际利用外资400万美元。
6、地块开发进度要求: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内全部完成。
二、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报名时间、地点: 参加竞买者应于2003年8月25日上午9时起至2003年9月5日下午3时整(节假日除外)到金华市八一南街467号信华房产大楼七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提交有关材料,金华市正信公证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交纳400万美元(现汇、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文件:报名时单位凭介绍信和营业执照,个人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外商还需提供外商身份证明,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资信证明(附中文译本)等法律文件及合资意向书。
四、出让方式: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03年8月28日至2003年9月8日下午3时,挂牌截止时若有2个或2个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的,对该地块实行竟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者。竞得者与金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由金华市正信公证处现场公证。
五、报价方式:竞买人将填好的报价单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购买由本人签字)后,于2003年8月28日至2003年9月8日下午3时止报至金华市地产管理所,报价增幅为每平方米10元。
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口头报价。
六、挂牌地点: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公示栏和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公示栏。
七、本次地块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和金华市土地储备中心垂询。 |
联系方法:
联系人:董亚红 联系电话:0086-579-2398090
蔡 华 联系电话:0086-579-206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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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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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二○○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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