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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0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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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孝丰镇工业用地3号地块(以下简称1号地块)和原安吉丝厂地块(以下简称2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付款时间 | 总投资额 | 规划要求 | 其他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孝丰镇城东社区 | 7772 | 工业(竹产业加工) | 50 | 20万元 | 128万元 | 成交日起15日内付清地价款 | 不低于735万元 | 大于0.8 | — | 20% | 具体其他规划要求按安吉县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2 | 孝丰镇原安吉丝厂范围内 | 518 | 商业住宅 | 商业40、住宅70 | 6万元 | 30万元 | 成交日起15日内付清地价款 | — | 不大于1.5 | — | 30% | 具体其他规划要求按安吉县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2月14日至2007年3月6日,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2月14日至 2007年3月6日下午15:00时,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6日下午16:00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将在2007年3月6日下午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1号地块:2007年3月7日上午8:00时至2007年3月21日上午9:00时;
2.2号地块:2007年3月7日上午8:00时至2007年3月21日上午9:30时;
七、2号地块的地面违章构筑物县土地监察大队已作没收处理。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 户 行: 安吉县工商银行
账 号: 1205290009000097014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系电话:国土局 (0572-5021600) 招投标中心(0572-5129118)
联 系 人:国土局 徐先生 冯小姐 招投标中心 沈先生 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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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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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200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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