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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当国土出让告字[2007]第5号
  经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编号土 地 位 置土地面积M2土地用 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竞买保证金
容积率绿地率
当土挂2007-5号青莲路北侧、东营北路两侧61806.16m2(92.71亩)居住商业≤0.8≥45%居住:70商业:40人民币1252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贰万元整(¥12,520,000.00)

  2、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条件。竞得方需在该宗地范围内代征34703.94平方米(52.06亩)绿化带用地面积(绿化带用地面积不在发证范围)。

  3、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4、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现状交付。

  5、宗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附属物(包括红线涉及到的建筑物、附属物)补偿、拆迁、安置等均由竞得方负责,竞得方需按我县现行的拆迁补偿政策和标准对原产权单位和个人予以拆迁安置、补偿。并达到如下条件:⑴该宗地地上建筑物、附属物拆除;⑵场地平整至自然地坪标高。由此发生的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6、上述范围内用地(含代征道路)在使用时如因征地遗留问题引起的群众阻挠施工、权属争议等,由竞得人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7、竞得人在按上述要求完成征迁工作并将全部场地平整后,经县国土资源局验收合格方可按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8、建设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9、该宗地范围内开发建设的住宅套型比例须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10、周边配套以现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3月22日8时至2007年4月10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二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3月22日8时至2007年4月10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10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4月1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出让方式为挂牌,挂牌时间为2007年4月11日9时至2007年4月24日16时,地点为当涂县国土局土地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

  帐 号:00616015201110000024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振兴路20号)

  联系电话:(0555)6741229 6727328

  联 系 人:张女士、杨先生

  查询网址:http://www.cnestate.com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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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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