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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2月18日拍卖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台土告字[2009]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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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土地位置 | 用地面积(公顷) | 出让面积(公顷) | 总建筑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叫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绿地率 | 横街镇育才路北侧(上云村广场北面) | 0.5176 | 0.5001 | 商业≤14000 | 商服用地 | ≤2.8 | ≤35% | ≤40 | 20% | 40年 | 650(不含配套费) | 130 |
详细规划要求见台路规条[2008]45013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获取拍卖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2月11日至2009年2月17日(工作时间),到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购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9年2月11日至2009年2月17日(工作时间),到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向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17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2月1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定于2009年2月18日10时在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436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报名人数符合竞买资格应达到3人(3家含3家),未达3人(3家)将取消本次拍卖。
2、竞得人须在出让成交后30天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缴付土地出让金总额3%的土地契税。
3、报名地点: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市招投标中心办事窗口。
4、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布。
八、银行账户
保证金可汇入任何一家银行
户名: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营业部;帐号:301-900001040002783
开户银行:农行经济开发区支行;帐号:900101040017771
开户银行: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帐号:1207011219049088838
开户银行:台州市建行;帐号:3300166350005900111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台州分行;帐号:576900034110303
出让金汇入:路桥国库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7688685128、057682905169
联系人:沈先生、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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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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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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