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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天土资出告字〔2010〕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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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天台县始丰新城西区A1-2-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拍价(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A1-2-1 | 县客运中心对面 | 63766 | 商业住宅 | 1.5-2.2 | ≤30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4000 | 17500 |
地价款不含城市建设配套费,土地交易契税等任何费用。地块内代建机关幼儿园用地面积3317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570平方米,具体按照附件设计条件和协议执行,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要求:三级以上含三级)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超过保留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11日至2010年1月26日,到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六楼土地交易中心购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25日至2010年1月26日,到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六楼土地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2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天台县招标投标中心(天台县行政中心B楼东面底层)举办。
拍卖时间:2010年1月27日10时。
七、未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可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原保证金抵作定金,在2010年2月8日前付出让金总额的50﹪,2010年3月30日前付清全部出让金。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天台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
帐号:1207061129217004269
开户银行:建行
帐号:33001667335050002210
开户银行:农行
帐号:940101040021155
开户银行:中行
帐号:840032340608094001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111号
联系电话:0576-83979767、13958503978
联系人:陈女士、潘先生、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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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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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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