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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
黄土资告字[201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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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出让的地块位于城区二环西路西侧,建筑面积:不大于123750M2其中商业不大于7500M2,起叫(始)价:17400万元人民币,本次出让地块为现状土地,目前地面上尚有部分建筑物,在交地前拆除完毕。交地时间为2011年10月1日前。详细规划指标要求见台州市建设规划局2009年12月9日《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台规条200930021号)。
宗地编号: | 委羽山新区C-05-2、C-06-2地 块 | 宗地面积: | 8529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城区二环西路西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1.5 | 建筑密度(%): | ≤28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60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500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 |
备注:土地用途:批发零售(商业)、城镇住宅;出让年限:批发零售(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凡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含三级)以上开发资质的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黄岩区外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后,须在一个月内经黄岩工商局核准登记并以该企业的名义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09月27日至2010年10月19日到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土地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15日至2010年10月19日到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土地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0月20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0年10月21日09时00分在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十二楼会议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若遇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不足三人时,则直接转入挂牌出让,按照挂牌出让的程序进行。
(二)挂牌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5日-2010年10月29日下午4时止(休息日不受理)。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以款项到账为准),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挂牌截止日的前一天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挂牌出让时间:2010年10月21日-2010年11月2日下午4时正。
(四)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未竞得者,可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六)竞得人应在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后10工作日内,凭《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成交确认书》与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全部出让金和土地契税。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或放弃竞得资格的,则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取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资格。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台州市黄岩区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黄岩支行
银行帐号:8214292606082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
联系人:钟先生、林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6-84032519、8403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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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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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 20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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