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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攀国土拍告字[20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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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P2011-29# | 宗地面积: | 7492.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仁和四十九公里同乐家居世界附近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4.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0万元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300万元 | 加价幅度: | 备注: | 主要规划条件:用地性质:二类居住兼容商业金融业用地;容积率大于等于1且小于等于4.5(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其中兼容商业的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5%;绿地率大于等于20%。其它规划要求详见拍卖文件。出让年限(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满足拍卖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6月11日至2012年06月19日到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06月11日至2012年06月19日到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6月19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6月20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06月21日10时00分在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拍卖大厅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仁和区人民政府在本宗地内统一回购16000m2的商品安置房,用于该宗地内城市部分的拆迁安置。安置房回购价格为1800元/m2。户型建筑面积分别为90㎡/套、117㎡/套、105㎡/套、135㎡/套,最终户型套数以仁和区政府确定为准。
(二)仁和区人民政府在本宗地南侧炳仁线处统一回购500m2的商业门面,用于补贴安置住户的物业管理费;商业门面的回购价为2500元/m2,不得以市场、材料、人工工资变动等任何因素的影响而调整。上述回购条件中的建设、移交、回购等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并由仁和区政府负责解释。
(三)竞得人必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向仁和区政府指定帐户存入800万元作为本宗地工程建设资金,由仁和区政府与竞得人共同监管使用。
(四)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宗地内涉及的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由仁和区政府负责拆迁并承担相关费用,其余10千伏以下的电力、弱电、通讯、管网的拆除和配套安装及地面附着物的清场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土地竞得人需合理考虑该部分的建设成本。宗地内的水、气、电及其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接口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五)竞得人需于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
(六)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否则,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七)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八)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80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540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九)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望江支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7704101520109000109988040120001573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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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临江路泰坤大厦九楼909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12-334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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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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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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