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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镇海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公告
镇土公2005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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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上级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镇海分局定于2005年7月21日上午9时整至2005年8月3日下午3时整在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招宝山街道南大街281号)对位于新城主干道北侧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地块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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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座落 | 编号 | 土地面积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高度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位于骆驼街道新城主干道北侧。西至329国道,南至新城主干道北侧 | Ⅰ | 13774M2 | 住宅 | 70 | 44M≤建筑物≤52M | ≤22% | ≤3.0 | 28%≤且≤30% | Ⅱ | 10397M2 | 酒店 | 40 | 70M≤主楼≤78M | ≤40% | 3.2≤,且≥3.8 | 28%≤且≤30% |
本地块土地总面积24171平方米,分地块Ⅰ、地块Ⅱ两部分,分别用于建造酒店和住宅,地块Ⅰ、地块Ⅱ须一并竞买。酒店标准:按五星级硬件标准建造,客房不小于200间,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0平方米,主楼不低于18层。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起始价为人民币1310万元,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不予成交。
三、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资金不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竟买。
2、有意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的,请于2005年7月18日前到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购领相关资料、填写竞买申请书(盖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携带营业执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企业);委托报名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外资企业或境外企业,需提供国家有关安全部门的许可材料。
3、报名时,竞买人须缴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60万元。竞得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最后一期缴付的土地出让金;未竞得者,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报名后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挂牌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南大街281号)
5、报名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南大街281号)
四、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本次挂牌《竞买须知》。 |
联系方法:
本次挂牌活动联系人:楼大周 何军达
联系电话:(0574)86275369 8629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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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镇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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