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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浙江象山县国土资源局10月21日至11月3日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象山县石浦镇延昌桔场路、爱国路西北角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挂牌出让起始价:

地 块净用地 面积m2土地   用途使用年限容积率建筑 密度绿地率挂牌出让起始价
延昌桔场路、爱国路西北角13075.14住宅 70年 ≤0.6≤22%≥35%人民币   1100万元

  二、竞买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在办理申请报名手续后均可参加本次竞买。

  三、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05年10月21日8:30至2005年11月3日16:00(工作日);

  挂牌地点:象山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

  报价地点:象山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交易服务站(2)。

  四、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 2005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16:00(工作日)前到象山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交易服务站(2)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营业执照副本 、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法人代表委托书、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3、申请报名时须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如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出让结束五天内(工作日)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其他相关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74- 65733099

  联 系 人 : 卢志华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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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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