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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国土房管告字[2016]11号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18(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
土地位置
用途
土地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总计容建筑面积(㎡)
最大建筑密度
绿地率
16013
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M分区M39-1号宗地
二类居住用地
109172
≤327543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45795
9159
16014
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M分区M37-1、M40-1、M41-1号宗地
二类居住用地
181387
≤544164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77765
15384
16015
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D分区D12-2-1/03、D11-2/01号宗地
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9343
≤39867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15371
3075
16016
渝中区渝中组团J分区J9-2/03号宗地
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19974
≤45000
≤60%
≥15%
15281
3057
16017
南岸区茶园组团J分区J2-1(部分)号宗地
二类居住用地
44713
≤89426
≤35%
≥30%
14085
2817
16018
两江新区大竹林组团G标准分区G13-4-2/06、G14-4/05、G16/05、G17/05(部分)号宗地
二类居住用地
224940
≤334926
≤35%
≥30%
156066
31214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3、16018:该宗地总用地面积337.41亩,其中商业用地分摊67.482亩,住宅用地分摊269.928亩。

  
  工业类

编号
土地位置
用途
产业类别
土地面积(㎡)
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G16050
沙坪坝区西永综合保税区B区组团V标准分区V4-1/01号宗地
一类工业用地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46764
≥1.0
≥6690
≥12000
9624
1925
G16051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V标准分区V1-7/02、V1-16/02号宗地
一类工业用地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97144
≥1.0
≥6690
≥12000
3789
758
G16052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V标准分区V1-6/02、V1-13/02号宗地
一类工业用地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43710
≥1.0
≥6690
≥12000
5605
1121
G16053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M标准分区M24-2/03号宗地
一类工业用地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0763
≥1.0
≥6690
≥12000
3150
630
G16054
巴南区李家沱组团H分区H1-1/04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摩托车制造)
6476
≥0.7
≥7000
≥12000
859
172
G16055
巴南区界石组团T分区T02/02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4046
≥1.0
≥7000
≥12000
6417
1284
G16056
九龙坡区西彭组团D分区D61-1/02号(部分一)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0689
≥0.7
≥5000
≥10000
612
123
G16057
九龙坡区西彭组团D分区D61-1/02号(部分二)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0633
≥0.7
≥5000
≥10000
609
122
G16058
九龙坡区西彭组团D分区D61-1/02号(部分三)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金属制品业
8458
≥0.7
≥5000
≥10000
484
97
G16059
九龙坡区西彭组团D分区D61-1/02号(部分四)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金属制品业
8519
≥0.7
≥5000
≥10000
488
98
G16060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A分区A2-5/01号宗地
二类工业用地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24640
≥0.7
≥5000
≥10000
621
125
G16061
两江新区龙兴组团C分区C51-1/01号宗地
一类工业用地
标准厂房
66866
≥1.0
≥5000
≥10000
1689
338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3、G16050:环保要求:按《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环准[2006]141号)要求,组织实施低污染、低能耗、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清洁生产项目建设。4、G16051:环保要求:按《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环准[2006]141号)要求,组织实施低污染、低能耗、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清洁生产项目建设。5、G16052:环保要求:按《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环准[2006]141号)要求,组织实施低污染、低能耗、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清洁生产项目建设。6、G16053:环保要求:按《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环准[2006]141号)要求,组织实施低污染、低能耗、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清洁生产项目建设。7、G16054: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巴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征询李家沱组团H分区H1-1/03宗地公示出让环保要求的复函》。8、G16055: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巴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巴南区界石组团T分区T02/02宗地公示出让环保要求的复函》。9、G16056: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西彭组团D标准分区D61-1/02部分一号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10、G16057: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西彭组团D标准分区D61-1/02部分二号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11、G16058: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西彭组团D标准分区D61-1/02部分三号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12、G16059: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西彭组团D标准分区D61-1/02部分四号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13、G16060: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水土组团C47-1/01号地块等六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6〕64号)。14、G16061: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两江新区龙兴组团B2-3-03号地块等七宗建设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6〕42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6年5月17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2016年4月27日12:00时-2016年5月17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6年4月27日12:00时-2016年5月17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5月17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A幢1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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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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