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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衢江告字[2016]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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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衢江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决定于2016年6月17日以拍卖方式出让衢江新区30-3号地块等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总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开竣工履约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m) | 建筑层数(层) | 建筑面积(㎡) | 绿地率 | 衢江新区30-3号地块 | 衢江城区振兴东路以南、文苑路以西、东迹大道以北 | 13343 | 商住用地 | ≤2.5且≥1.0 | ≤45% | ≤65,并满足机场航空限高要求 | 地上≤18、地下≥1 | ≤33358且≥13343(不含地下层面积),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40%以内 | ≥30% | 商业40、住宅70 | 4800 | 1000 | 400 | 新增地下空间利用(含30-2地块部分地下空间) | 衢江城区振兴东路以南、文苑路以西、东迹大道以北 | 4507 | 停车利用 | / | / | / | ≥1 | / | / | 70 | 32 | 10 | / |
注:1、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在衢州市范围内竞得土地后不按时开竣工建设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非衢江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江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5日,到衢江区求真路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四楼土地利用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15日到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土地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节假日除外)。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下午5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6月16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拍卖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下午3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四楼土地利用科、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0-3678083/3660019
联系人:翁新骥、黄芳
开户单位: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汇缴结算户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网站www.qujgt.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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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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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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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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