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龙告字〔2016〕8号
|
|
|
|
|
|
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湖镇镇菜市场西侧地块 | 1764 | 商务金融用地(电子商务) | 1.5~2.0 | ≤40% | ≥15% | 40年 | 130 | 26 | 塔石镇初级中学以东地块一 | 4875 | 科教用地(幼儿园) | 0.8~1.0 | ≤31% | ≥30% | 50年 | 500 | 100 | 塔石镇初级中学以东地块二 | 1160 | 商住用地 | 1.8~2.2 | ≤54% | ≥10%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在龙游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5日到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龙游县龙洲街道荣昌大道475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5日,到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向龙游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提交的资料有:申请书;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16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6年11月15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5室举行。本次拍卖会委托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主持。
七、竞买成功者保证金即转为土地出让定金(不计息),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联系人:翁淑华(国土局)/0570-7012676
罗旺(拍卖公司)/0570-7026888
|
联系方法:
|
竞投结果:
您是本网高级会员,欲知结果,请先登录或与本网联系!
|
|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0月24日
|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