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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平阳县告字[2017]9号
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0(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人交纳一份保证金便能参加上述宗地内各个地块的竞投活动,但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个地块,如竞买人欲竞得多个地块,则必须交纳与竞得地块相同份数的保证金。

宗地编号:1宗地总面积:1274平方米宗地坐落: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B-10-2-1地块
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8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8.5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115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310517BA0053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     
起始价:445万元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10宗地总面积:1007平方米宗地坐落: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B-10-2-10地块
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71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40.65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115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310517BA0053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     
起始价:349万元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2宗地总面积:1536平方米宗地坐落: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B-10-2-2地块
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09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4.09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115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310517BA0053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     
起始价:249万元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3宗地总面积:1462平方米宗地坐落: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B-10-2-3地块
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14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31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115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310517BA0053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     
起始价:248万元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4宗地总面积:1421平方米宗地坐落: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B-10-2-4地块
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17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6.04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115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310517BA0053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     
起始价:247万元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5宗地总面积:1088平方米宗地坐落: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B-10-2-5地块
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1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7.6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115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310517BA0053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     
起始价:365万元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6宗地总面积:1600平方米宗地坐落: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B-10-2-6地块
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93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66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115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310517BA0053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     
起始价:391万元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7宗地总面积:1571平方米宗地坐落: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B-10-2-7地块
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96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1.21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115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310517BA0053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     
起始价:390万元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8宗地总面积:1609平方米宗地坐落: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B-10-2-8地块
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04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48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115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310517BA0053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     
起始价:415万元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9宗地总面积:1385平方米宗地坐落: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B-10-2-9地块
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26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48.74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115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3310517BA0053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     
起始价:578万元加价幅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为自然人或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如联合竞投的,竞得后可按竞买前约定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登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5月09日至2017年05月15日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5月09日至2017年05月15日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15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5月16日0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5月16日10时00分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嘉园)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注:出让地块不设置保留底价。
  
  二、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出让有关事宜:
  
  申请人必须于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5日17时(工作日),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详见拍卖须知),并获取拍卖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16时。保证金缴入账户: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平阳县支行;账号:19-250101040040001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5月16日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拍卖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10时,拍卖地点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嘉园)。
  
  四、其他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出让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在申请截止时,如上述某宗地有效竞买人少于3人时,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9日15时(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5日17时(工作日),已取得某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该宗地挂牌竞买。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16时。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5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嘉园
  
  联系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63193022
  
  开户单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平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19-250101040040001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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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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