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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慈自然资规告〔202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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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位置
慈观海卫I202003#地块位于观海卫镇,东至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南至规划河道绿化留地,西至慈溪市观海卫镇人民政府,北至世纪大道。
二、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起始价总价及竞买保证金等如下:
地块编号 | 出让面积(㎡)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规划性质 | 土地用 途 | 出让年限 | 开发程度 | 起始价总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慈观海卫I202003#地块 | 13084 | ≤30 | >1.0、≤1.8 | ≥30 | 二类居住用地 | 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安置房用地) | 70年 | 现状 | 1969 | 390 |
注:出让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详细规划要求以出让宗地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方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s://td.zjgtjy.cn
四、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五、竞得人确定方式
慈观海卫I202003#地块出让设定上限价格,上限价格为2169万元。在上限价格内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转入在上限价格的基础上竞报拆迁安置房(含对应比例的停车库或停车位)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竞配的拆迁安置房(含对应比例的停车库或停车位)建设、房源选定、移交接受等程序参照《宁波市人才安居专用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甬建发〔2020〕6号)执行。竞配的拆迁安置房建成后无偿移交至观海卫镇政府。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9:00至2022年5月5日下午4:00,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5日下午4:00,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该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颁发相应宗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
八、网上拍卖时间
2022年5月6日上午10:00。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慈观海卫I202003#地块带设计方案出让,建成后由观海卫镇政府指定单位按住宅用房可销售部分7600元/平方米、杂物间部分3000元/平方米、车位40000元/个回购用于观海卫镇拆迁安置,具体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物业(管理、经营)用房、配套用房、停车位(库)、设施设备、园林绿化等项目剩余部分须整体同步无偿移交给观海卫镇政府指定单位,相关税费各自承担。
(二)竞得入选人在资格审查前须与观海卫镇政府签订《慈观海卫I202003#地块开发监管协议》和《慈观海卫I202003#地块购买协议》,在竞买资格审查时提供该协议。
(三)根据《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明确该地块在防空地下室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慈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四)网上拍卖期限截止时,无人参与网上报价的,拍卖结束,拍卖不成交。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规定严格保密。
(六)竞买保证金可采用网银转账、柜台转账等方式缴纳,同城转账支票建议采用现代化支付系统(大小额)方式缴纳。
(七)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无特殊情况在本次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付款期限
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九)土地交付时间
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交付土地。
(十)动工及竣工时间
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四年内竣工。
(十一)联系方式
1.出让人: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4-67001619
联系人:徐先生
2.保证金退还咨询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4-63032078
联系人:徐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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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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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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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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