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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湖土资告字(2008)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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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08年4月21日10:00时,在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凤凰路800号)拍卖宗地编号为2008-1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出让面积(m2)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2008-16 | 湖州市凤凰分区FH-13B地块(中兴桥南堍东侧) | 居住用地(设配套公建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 45743 | 不大于1.55(包括阁楼建筑面积) | 不大于25% | 30% | 1860 | 600 |
二、有关事宜:
1、申请对象:凡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申请竞买。
2、领取资料、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08年4月9日起至2008年4月18日下午16:00时止(工作时间)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凤凰路800号)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或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和挂牌均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或查阅网址。
4、在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名),则该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08年4月21日至2008年5月7日上午10:00。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5月4日下午16:00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挂牌竞买。
5、有关要求:
(1)该地块为农民拆迁安置房用地,项目建成后市政府委托湖州中兴建设开发公司整体回购,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等由中兴建设开发公司负责监管。(2)为确保项目建设效果,该地块采用附带方案形式出让。施工图及初步设计的设计单位由湖州中兴建设开发公司确定,受让人必须严格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湖州中兴建设开发公司提供的方案进行施工建设。(3)受让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湖州中兴建设开发公司签订《湖州市中兴大桥南堍东侧(FH-13B)地块安置社区安置房回购建设管理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贰仟万元。(4)回购价格:高层(约23551M2)和小高层(约10625M2)住宅按3400元/M2、多层(约29720M2)住宅按2800元/M2价格回购。受让方须在交地后20个月内建设完成并通过综合验收,向回购方移交。(5)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6)交地时间: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交地(地面建筑物的拆迁安置补偿、管、线等其他设施的搬迁或移位,由湖州中兴建设开发公司负责)。(7)其他建设要求详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
联系方法: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 徐先生 0572-2667778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 武先生 0572-2220049
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郑先生 0572-2697712
网址:中国地产投资网(网址:http://www.cnestate.com)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www.huzgt.gov.cn)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ztb.huzhou.go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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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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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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