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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7年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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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规定,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于2017年8月9日上午10时,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开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及相关指标
地块编号 | 出让面积(㎡) | 土地座落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拍卖(挂牌)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投资强度 | 2017年经11号 | 9286 | 沙溪镇新宅村2017-1号地块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 70、40 | 1.0-1.05 | 不超过45% | 318 | 64 | | 2017年经12号 | 24161.7 | 新和成路与演溪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 文化设施用地(博物馆) | 50 | 1.0-1.05 | 不超过22% | 4064 | 2000 | | 2017年工14号 | 9961.7 | 葫芦岙村边 | 工业用地 | 50 | 1.0-2.0 | 40%-55% | 568 | 568 | 不小于360万元/亩 | 2017年工15号 | 17621.4 | 葫芦岙村边 | 工业用地 | 50 | 1.0-2.0 | 40%-55% | 1005 | 1005 | 不小于324万元/亩 | 2017年工16号 | 8311.6 | 梅渚镇山支头村2013-2B地块 | 工业用地 | 50 | 1.0-2.0 | 40%-55% | 474 | 474 | 不小于324万元/亩 | 2017年工17号 | 24863.1 | 泰坦大道边 | 工业用地 | 50 | 1.1-2.0 | 40%-55% | 1302 | 1302 | 不小于408万元/亩 | 2017年工19号 | 28870 | 新昌工业园区2017-4号地块 | 工业用地 | 50 | 1.0-2.0 | 45%-60% | 1516 | 1516 | 不小于324万元/亩 | 2017年工21号 | 3382 | 新昌工业园区2017-8号地块 | 工业用地 | 50 | 1.0-2.0 | 45%-60% | 178 | 178 | 不小于324万元/亩 | 2017年工22号 | 3353 | 新昌工业园区2017-9号地块 | 工业用地 | 50 | 1.0-2.0 | 45%-60% | 177 | 177 | 不小于324万元/亩 | 2017年工23号 | 2788 | 新昌工业园区2017-10号地块 | 工业用地 | 50 | 1.0-2.0 | 45%-60% | 147 | 147 | 不小于324万元/亩 | 2017年工24号 | 3354 | 新昌工业园区2017-11号地块 | 工业用地 | 50 | 1.0-2.0 | 45%-60% | 177 | 177 | 不小于324万元/亩 | 2017年工25号 | 3234 | 新昌工业园区2017-12号地块 | 工业用地 | 50 | 1.0-2.0 | 45%-60% | 170 | 170 | 不小于324万元/亩 | 2017年工26号 | 5288 | 新昌工业园区2017-13号地块 | 工业用地 | 50 | 1.0-2.0 | 45%-60% | 278 | 278 | 不小于324万元/亩 | 2017年工27号 | 4781 | 新昌工业园区2017-15号地块 | 工业用地 | 50 | 1.0-2.0 | 45%-60% | 252 | 252 | 不小于324万元/亩 | 2017年工28号 | 11825 | 新昌工业园区2017-16号地块 | 工业用地 | 50 | 1.0-2.0 | 45%-60% | 621 | 621 | 不小于312万元/亩 | 2017年工29号 | 25329 | 新昌工业园区2017-17号地块 | 工业用地 | 50 | 1.0-2.0 | 45%-60% | 1153 | 1153 | 不小于324万元/亩 | 2017年工30号 | 13239 | 新昌工业园区2017-20号地块 | 工业用地 | 50 | 1.0-2.0 | 45%-60% | 696 | 696 | 不小于312万元/亩 |
二、竞买资格及相关说明: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
2017年工14号准入行业为合成材料制造,准入行业由七星街道和高新园区共同负责审查;2017年工15号准入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竞买者须为2015-2016年度新昌县创新型苗子企业(新委办[2015]88号文件为准),准入行业和竞买资格由七星街道和高新园区共同负责审查;2017年工16号准入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竞买者须为2016-2017年度新昌县重点成长型中小企业(新委办[2016]128号文件为准),准入行业和竞买资格由梅渚镇政府和高新园区共同负责审查;2017年工17号准入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竞买者须为2016年-2017年新昌县重点成长型中小企业[新委办[2016]128号文件为准],准入行业和竞买资格由七星街道和高新园区共同负责审查;2017年工19号准入行业为通用零部件制造,准入行业由新昌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审查;2017年工21号准入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或专用设备制造业或汽车制造业,准入行业由新昌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审查;2017年工22号准入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或专用设备制造业或汽车制造业,准入行业(竞买资格)由新昌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审查;2017年工23号准入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或专用设备制造业或汽车制造业,准入行业(竞买资格)由新昌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审查;2017年工24号准入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或专用设备制造业或汽车制造业,准入行业(竞买资格)由新昌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审查;2017年工25号准入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或专用设备制造业或汽车制造业,准入行业(竞买资格)由新昌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审查;2017年工26号准入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或专用设备制造业或汽车制造业,准入行业(竞买资格)由新昌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审查;2017年工27号准入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或专用设备制造业或汽车制造业,准入行业(竞买资格)由新昌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审查;2017年工28号准入行业为金属制品业,准入行业(竞买资格)由新昌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审查;2017年工29号准入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参拍企业的新投入项目属于新政发[2016]32号文件《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工业项目用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的重点工业项目,参拍企业资格须经县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会商领导小组审查,准入行业和竞买资格由新昌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审查;2017年工30号准入行业为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参拍企业须为2017-2018年度新昌县创新型苗子企业(以新委办[2017]80号文件为准),准入行业和竞买资格由新昌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审查。
2、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需成立新公司的,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如外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竞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须在本县设立独立法人的新公司,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
3、土地使用条件:2017年经11号、2017年工17号、2017年工19号、2017年工21号、2017年工22号、2017年工23号、2017年工24号、2017年工25号、2017年工26号、2017年工27号、2017年工28号、2017年工29号、2017年工30号土地使用者须先严格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自行负责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配套建设。
本次出让的工业用地须执行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通知》(新政办发〔2015〕105号)文件的规定:新出让的工业用地,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须另行按每亩10万元的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其中建设工期履约保证金为每亩8万元(每宗土地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投资强度履约保证金为每亩2万元。对不按期开竣工或达不到投资强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达到规定要求通过复核验收后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三、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地点: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道东路668号,客运东站边)。
2、报名时间:地块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8日,具体报名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3、报名者提交资料:参拍者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公章;保证金发票等有效证件原件(备好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缴款单位需与报名单位相一致。
4、拍卖时间:为2017年8月9日上午10时。如竞买不足三人的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挂牌报名时间顺延至2017年8月21日下午5:00止,挂牌起始时间为2017年8月9日上午10时至2017年8月22日上午10时止,挂牌时间终止后挂牌竞买人应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5、拍卖地点: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道东路668号,客运东站边)。
6、保证金:土地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缴入交款账户(①-④任选)。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可抵算土地出让金,未成交者的保证金于拍卖(挂牌)结束后次日起五日内不计息退还。成交后不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交款账号:报名截止前须缴纳保证金和交易席位费,保证金缴款账号:
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33001656635050005397-310130);
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1211028029000010454);
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195252010400664330000000193);
④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363658355188VA00003);
8、公告、拍卖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下载地址:www.xcgt.gov.cn
咨询电话:县国土资源局:0575-86240031、86250220
高新园区:0575-86292072
新昌工业园区:0575-86121366
四、本次拍卖(挂牌)详细情况请查阅本次拍卖(挂牌)须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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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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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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