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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湖土资告字(2007)14号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07年10月16日上午10:00时,在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凤凰路800号)拍卖宗地编号为2007-47、48号二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出让面积(m2)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2007-47湖州市区人民路苕溪路南侧转角地块商贸、办公用地,40年1395建设规模(包括出让净用地和改造范围地上16000平方米)50%(包括出让净用地和改造范围)15%(包括出让净用地和改造范围)200100
2007-48湖州市区劳动路北侧地块加油站用地,商业40年6670.550%20%300150


  二、有关事宜:
  
  1、申请对象:(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申请参加2007-48号地块竞买者,须提供加油站经营资质及与政府签订的加油站拆迁安置协议。
  
  2、领取资料、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07年9月28日起至2007年10月15日下午16:00时止(工作时间)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凤凰路800号)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
  
  3、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或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或挂牌宗地均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或查阅中国地产投资网。
  
  4、在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名),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07年10月16日至2007年10月30日10:00时。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0月29日下午16:00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挂牌竞买。
  
  5、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成交日起7天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2)交地时间:地价款付清即交地
  
  (3)2007-47号地块受让单位(人)须配合人民路与苕溪路转角地块统一进行改造,对地块实施统一拆迁,拆迁安置费用由地块受让人自行负责。
  
  (4)具体建设要求详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联系方法: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 徐先生 0572-2667778

  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郑先生 0572-2697712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 武先生 0572-2220049

  查询网址:中国地产投资网(网址:http://www.cnestate.com)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www.huzgt.gov.cn )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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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2007-48号地块转挂牌,时间截止至10月30日。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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