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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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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江滨路鹿城段18、19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180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鹿城区灰桥浦与望江路交叉口西南侧地段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容积率<3.05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80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860万元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743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2年09月03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2年09月14日15时00分 | 备注: |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80.68万元,也不包括单独计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和地下商品机动车库(位)的地价款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开发资质在三级(含)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会同其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联合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具备上述资质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占投资比例不得少于51%。竞买前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并以具备上述资质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义参加竞买,竞得后按照联合竞买协议约定在鹿城区按规定注册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竞买人如为温州市鹿城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鹿城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8月15日至2012年09月12日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08月15日至2012年09月12日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9月12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9月1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江滨路鹿城段18、19号地块号地块:2012年09月03日09时00分至2012年09月14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7-88151021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银行帐号:120320600920105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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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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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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