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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永土拍告字[2019] 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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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永康经济开发区F14-02地块(黄城里村留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名称 | 出让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其它 | 211 | 永康经济开发区F14-02地块(黄城里村留用地) | 148950 | ≤3.3(其中居住用地容积率≤3.1) | ≤38% | 商住用地(B/R) | 商业40,住宅70 | 138000(不含地下空间使用费) | 27600 | 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
注:(一)1、本地块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详见《永康经济开发区F14-02地块(黄城里村留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永自然资规让[2019]10号)、永建函[2019]46号文件、水务局《函》、永人防办《关于永康经济开发区F14-02地块出让人防建设条件的函》及《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F14-02地块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可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zjgtjy.cn/)浏览、查阅和下载。
2、项目业主自持商业经营面积≥80000平方米(含地下经营面积),不得分割预(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3、本地块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建筑面积千分之七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物业管理经营用房不少于千分之四。用于销售的项目住宅实施全装修成品交付。
4、本地块涉及水域面积15347.37平方米,应实现占补平衡。
5、防空地下室应建面积:住宅部分按地面建筑面积8%计算,其他建筑按地面建筑面积5%计算。
6、项目业主须为黄城里村集体还建不少于160000㎡(建筑面积)的住宅和22000㎡(建筑面积)公寓,还建回购价格不高于6000元/㎡;
7、项目业主须配建办班规模在12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并无偿移交永康市教育主管部门。
8、受让方须与永康经济开发区签订《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F14-02地块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后,再签订《国有建设用使用权合同》。
9、本地块以现状交付。
(二)建设时间: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
(三)出让金缴纳: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
(四)地下空间使用费待项目竣工验收时按实际开发利用面积收取,操作细则按照《永康市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不设保留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16:00至2020年1月12日16:00(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2日16:00时)
本次拍卖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09:00时至最高价产生。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相关文件。拍卖出让相关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永康市花园大道309号1405室)。
1.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联系人:国土,吕先生,联系电话:0579-87174812
规划,黄先生,联系电话:0579-89290863
八、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九、本次出让由永康市公证处全过程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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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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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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