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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7月11日至7月24日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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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余杭区规划处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经余杭区人民政府批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决定对余政挂出(2007)23号一幅地块采用净地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余政挂出(2007)23号地块:
(1)用地范围及性质:该地块位于良渚镇行宫塘村,东至彩虹西路,南至新兴河和宣杭铁路,西至勾陈路,北至新兴路。规划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副食品市场)。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肆拾年。
(2)主要规划指标: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过 (%) | 建筑限高(m) | 机动车出口 | 绿地率% |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m) | 起始价保证金(万元) | E | S | W | N | 市场用地 | 118753 | ≤1.7 | ≤40 | ≤60 | 东、北侧 | ≥12 | 3/5Q | | 8/10Q | 5/8Q | 9085/4543 |
说明:1、以上挂牌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图中所注尺寸及现场标高单位为米;
2、建筑后退东侧规划道路(12米)多层建筑按后退3米控制,高层建筑按后退5Q控制;
建筑后退西侧规划道路(45米)多层建筑按后退8米控制,高层建筑按后退10Q控制;
建筑后退北侧规划道路(36米)多层建筑按后退5米控制,高层建筑按后退8Q控制;
3、建筑后退规划河道按不小于15米控制,后退南侧铁路须符合铁路部门要求;
4、按规定作好水土保持及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5、其它要求以余杭区规划管理相关规范为准。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在截止报名日无欠交土地出让金情况记录(含关联企业),根据杭州市政府杭纪要(2006)199号文精神,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参加:1、竞买者须具有经营大型副食品批发市场的成功经验,以专业经营副食品批发市场为主,经营期在10年以上;2、按《杭州市区商业网点发展导向性规划纲要(2003—2010)》的要求,对杭州市原有同类老市场进行整合搬迁(须提供原有同类市场的搬迁意向);3、竞买者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以2006年底财务报表为准);4、报名前由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出具资格认定书;5、非余杭区注册登记的竞得者,必须在竞得10天内在余杭区内注册独立核算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6、竞得者必须在交地18个月内完成基础建设并正式开业;7、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不得分割转让。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和报价时间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二楼有形土地市场内,详细地址:余杭区临平沿山路186号。挂牌地块具体情况,在二楼大厅电子屏或公示栏中公示。
挂牌报价时间:自2007年7月11日上午8:45时起至2007年7月24日下午3:30时正止(法定休息日除外)。
四、挂牌出让报名截止时间
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07年7月11日至2007年7月2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45至11:45,下午2:15至4:45,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缴纳保证金且到帐后(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23日下午4:15时前),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五、本次挂牌交易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交易文件
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于2007年6月28日起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二楼土地利用科索取。
本次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杭州市禹航公证处公证。 |
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571—86229785
联系人: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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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二OO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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