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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0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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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方式 | 出让年限(年) | 竞 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付款时间 | 规划要求 | 其他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开发区横山坞2号(6%留用地) | 15886 | 商住 | 拍卖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00万元 | 870万元 | 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 | 不大于2.0 | 不超过30% | 不低于30% | 其他按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2 | 溪龙乡白茶大道北侧 | 4089 | 其他商服 | 挂牌 | 40年 | 100万元 | 570万元 | 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 | 1.2 | 40% | 30% | 其他按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本次二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二幅地块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或挂牌出让文件》。1号地块申请人可于2008年3月17日至2008年4月7日,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7日下午15:00时(以银行到帐为准)。2号地块申请人可于2008年3月17日至2008年4月16日,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16日下午15:00时(以银行到帐为准)。
经审查,1号地块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将在2008年4月7日下午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2号地块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将在2008年4月16日下午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4月8日上午9:00时在安吉县招投标中心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名),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08年4月8日至2008年4月18日下午15:00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至2008年4月16日下午15:00时。
2号地块挂牌时间为:2008年4月7日上午8:00时至2008年4月18日下午15:00时;
六、2号地块的地面违章构筑物县土地监察大队已作没收处理,本次挂牌起始价包含地上违法构筑物。
七、该二幅公开出让地块设有保留价。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安吉县工商银行
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系电话:国土局(0572—5021600)、招投标中心(0572—5129118)
联系人:国土局徐先生周先生招投标中心 沈先生、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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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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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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