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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长土拍(200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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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定于2004年12月7日下午3时整,在国土资源局6楼会议室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1.土地坐落:原雉城镇古城中学地块,东临人民南路,南至住宅楼,西至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北至兴宇公寓楼。
  
  2.地块出让面积:10145平方米
  
  3.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4.出让年限:70年

  5.地块现状:熟地出让。
  
  二、 土地开发要求
  
  1.容积率:≤1.5
  
  2.建筑密度:≤35%
  
  三、参加竞拍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具备设立房地产开发资质条件的自然人和其他企业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公开出让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土地出让方式

  1.如竞买申请人为3人或3人以上时,采用拍卖拍卖方式出让。该地块起拍价为1217万元(设置保留价)。2、竞买申请人少于3人时,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报名、挂牌时间另行公告。具体土地开发要求详见有关拍卖文件、图纸。

  五、 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有意参加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于2004年11月15日起至2004年12月6日下午5时止,到国土资源局2楼土地市场所报名登记。
  
  2.报名办法: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有关资料。

  3.竞买保证金:报名登记时须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竞得后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未竞得者全部退还(不计息)。竞得者不在5日内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交纳全部地价款者,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联系方法:


  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0572)6203176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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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200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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