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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义土拍告字[201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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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11050 | 宗地面积: | 41374.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贝村路以南,新科路以西,文政中路以北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6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150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350万元 | | | 起始价: | 287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义乌市内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独立法人企业。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及在本市尚有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和无故拖欠财政资金或税费并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9月13日至2011年09月19日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三楼37-38号国土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9月13日至2011年09月19日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三楼37-38号国土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9月19日11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9月19日11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9月20日09时30分在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土地交易管理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出让地块范围内如有供电、供水、排水、通讯、构筑物等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3、地块的供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八、与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
银行帐号:120802000904904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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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义乌市新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四楼产权交易大厅
联系人:翁春菊、叶小平
联系电话:8523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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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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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201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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