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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国土资源局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即土告字[201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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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即墨市人民政府批准,即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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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 规划建筑总面积(M2) | 起叫价(楼面地价) (元/ M2) | 竞买申请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JY12-9 | 温泉街道办事处莱青公路以西、圣罗尼克居住小区以东 | 64984 | 住宅 | ≤1.1(大于1.0) | ≤35% | ≥35% | 70 | 71482 | 1637 | 11701.6034 |
拍卖出让地块空间范围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
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是指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拍卖出让文件《出让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二)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按《拍卖出让须知》中的规定与即墨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竞得人为非即墨市工商注册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在即墨市内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全资子公司),再由新公司与即墨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3年3月29日至2013年4月16日(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到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7号窗口(即墨市蓝鳌路786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7号窗口(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向出让人提交书面申请,提交申请时竞买申请金必须已足额到达出让人指定帐户。申请人交纳竞买申请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在2013年4月18日16时前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4月19日上午10:00时在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1号开标室举行(即墨市蓝鳌路786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人将于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组织有意竞买者对拍卖宗地进行现场踏勘,上午9:30准时统一发车。
集合地点:即墨市国土资源局院内(即墨市振中街7号);
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现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即墨市振中街7号
联系电话:0532-89062717
联系人:李顺梁马丕山
开户单位:即墨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通济支行
帐号:902010260024205000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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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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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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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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