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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17年宁网挂第01号)
  经市政府批准,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出让条件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名称
四至
总用地面积(m2)
出让面积(m2)
规划用地性质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高度(m)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竞争保障房建设资金起始价(万元)
预售限制起始价(万元)
现房销售起始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加价幅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NO.2017G01
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和燕路560E地块
东至燕园路,南至观音门街,西至燕春路,北至电瓷厂街。
52784.7
52784.7
R2二类居住用地
70年
1.01≤R≤1.6
24≤H≤35
≤25
≥35
128000
186000
160000
180000
200000
1000万元
51200
2
NO.2017G02
江宁区信诚大道以南,玉振路以东地块
东至福禄路,南至鸣鹤路,西至玉振路,北至信诚大道。
86718.66
82627.65
Rb商住混合用地
住宅70年商业40年
1.0<R≤1.8
≤45
≤30
≥30
111000
161000
152000
171000
190000
1000万元
44400
3
NO.2017G03
江宁区禄口街道永欣大道以南、湖泰路以东地块
东至沿溪东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湖泰路,北至永欣大道。
96427.35
87996.14
R2二类居住用地、Rc基层社区中心
住宅70年商业40年
综合容积率:1.38
——
——
——
89000
130000
124000
140000
155000
1000万元
35600
4
NO.2017G04
江宁区信诚大道以南,龙川路以东地块
东至金德路,南至鸣鹤路,西至龙川路,北至信诚大道。
38421.54
38421.54
R2二类居住用地
70年
1.0<R≤1.6
≤45
≤25
≥30
47000
68500
64000
72000
80000
500万元
18800
5
NO.2017G05
江宁区104国道以南、梅龙湖以西地块
东至现状,南至现状,西至龙济路,北至104国道。
21910.72
21910.72
R2二类居住用地
70年
1.0<R≤1.7
≤35
≤22
≥30
43000
62500
64000
72000
80000
500万元
17200
6
NO.2017G06
江宁区禄口街道永欣大道以北、永欣北路以东地块
东至现状,南至永新大道,西至永新北路,北至现状。
10082.99
10082.99
Rb商住混合用地
住宅70年商业40年
1.0<R≤1.6
≤35
≤30
≥25
12000
17400
16000
18000
20000
100万元
4800
7
NO.2017G07
建邺区新城科技园D-23地块
东至创意路(规划),南至胡家闸河,西至云龙山路,北至楠溪江东街。
48348.43
48348.43
Bb商办混合用地
40年
R≤5.0
≤150
≤45
≥20
185000
/
/
/
/
1000万元
37000
8
NO.2017G08
高新区软件园商业配套服务1号地块
东至汇源路,南至文景路,西至星火路,北至汇贤路。
63410.14
63410.14
Bb商办混合用地
40年
1.01≤R≤4.0
≤150
≤50
≥20
93000
/
/
/
/
1000万元
18600
备注:NO.2017G01: 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2600平方米的人才房,建成后无偿移交市政府。NO.2017G02:(1)A地块内商业建筑面积占A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15%;(2)B地块内须配建一所9班幼儿园,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设完成,建成后无偿移交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出让价款总额不做调整。(3)地块内应配建一所公厕,建筑面积不得小于60㎡,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设完成,建成后无偿移交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出让价款总额不做调整。NO.2017G03:(1)B地块内须配建一所18班幼儿园,幼儿园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设完成,建成后无偿移交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出让价款总额不做调整。(2)C地块内设置基层社区中心一处,基层社区中心的功能应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体育活动场站,用地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基层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使用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小型商业金融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用地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环卫休息场,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环卫车辆停放场,用地规模不小于250平方米。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基层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垃圾收集站、环卫休息场、环卫车辆停放场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设完成,建成后无偿移交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出让价款总额不做调整。NO.2017G05: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NO.2017G06: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建筑面积比例为15%-20%。NO.2017G07:(1)办公建筑面积占地上建筑面积的比例≥40%,30%≤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建筑面积的比例≤40%,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占地上建筑面积的比例≤20%;(2)商业建筑中,占地块地上建筑面积30%的商业部分,须由竞得人自持,且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3)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与新城科技园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建设协议》。NO.2017G08:(1)地块内商业建筑面积不得小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5%,且宜相对集中布置;(2)地块内所有商业、办公用房须自持5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算),5年后可分割销售、可分割转让。
意向竞买人可通过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竞买。详情请登录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jy.landnj.cn/welcome.html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及出让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17年3月10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界面购买。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等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1、以上商住、住宅用地的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含暂定资质,外资除外)。开发企业及其控股股东、集团成员企业不得报名竞买同一幅地块。
  
  2、以上商住、住宅用地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
  
  3、商住、住宅地块的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其他地块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变更受让人不影响包括土地价款支付等合同条款的履行。
  
  四、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9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可登陆南京土地市场网“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竞买,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17年3月29日18: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竞买人须仔细研读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系统的详细情况及法律责任。
  
  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竞争保障房建设资金起始价时仍然有竞价的,竞价超出部分为保障房建设资金并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
  
  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预售限制起始价时,申领预售许可证应达到以下施工进度:七层及以下的,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八层及以上的,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三分之二以上。
  
  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现房销售起始价时,该地块所建商品住房必须现房销售。
  
  五、在挂牌时间截止(2017年3月30日9:00)时,如果该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如果该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上午9: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
  
3月30日
9:00NO.2017G01
9:20NO.2017G02
9:40NO.2017G03
10:00NO.2017G04
10:20NO.2017G05
10:40NO.2017G06
11:00NO.2017G07
11:20NO.2017G08


  限时竞价每轮报价间隔时间不超过4分钟,竞买人如果参与竞买多个地块的,可多人多电脑同时参与限时竞价。在4分钟限时竞价时间内,如果无新的有效报价,此时的最新有效报价即为成交价格,该报价人为竞得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所接受到的有效报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定竞得人。已竞得住宅、商住地块的竞买人不得参加同一批剩余住宅、商住地块的竞买活动。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2家或2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网上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竞得人的成交价为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
  
  七、现场摇号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31日15:00,南京市国土资源局1826会议室。摇号顺序为公告中地块编号顺序。
  
  八、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通过现场摇号确定的竞得人当场颁发),竞得人须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我局将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竞得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十一、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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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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